华声在线5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浩)5月6日,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椰树)因违反广告法,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罚款40万元。此举,让“擦边”行为屡禁不止的椰树,再次登上热搜。
“在自己的官网上转载‘用椰汁擦乳’是科普教育。”5月9日晚,椰树在其官网发文称,此举并非商业广告却被罚40万,并表达了两个“不服”。
发文称,第一个不服的是官网上转载“用椰汁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是科普教育,不是商业广告。广告法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在自己的官网上转载科普教育是违法的,“法无禁止即可为”。
第二个不服的是官网上登载连续7年亏损,第二次破产被死里救生,被国务院定为全国百户改制试点,目的是防止内外勾结,否定“椰树”改革历史,是厂史教育,不是商业广告。 此外,椰树的发文中还表达了一个“担心”,担心名牌被毁,砸掉“椰树”及上下游企业近两万员工饭碗,让海南50万椰农椰子卖不出去“脱富返贫”。
据三湘都市报此前报道,此次椰树处罚事由为该公司在自设网站发布的宣传图文,出现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形,并使用一些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语,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一审:龙晓龙 二审:余画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