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美沙芬被列入二类精神药品

2024-05-08 08:44:06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兰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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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综合 国家药监局网站5月7日公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明确将右美沙芬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新规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告称,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一、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二、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显示,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2021年底,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单方制剂转换为处方药。2022年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正式施行,右美沙芬从此被网络禁售。

右美沙芬一般指氢溴酸右美沙芬,大量服用时有成瘾性,会出现醉酒感,高度兴奋、感觉异常、幻视幻听等;若继续加大用量,则会出现中枢抑制,如反应及定向力减弱、嗜睡、昏迷、呼吸抑制甚至死亡。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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