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说“法”|遇到用“生鲜灯”给食物“美颜”可别含糊

2024-05-03 07:42:01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洪晓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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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宋双双 伍品倩

【故事】

在菜市场挑选肉和水果时,明明色泽鲜艳,回到家再看,却并不“养眼”。这可能是因为商家给食材开了“生鲜灯”,让你交了“智商税”。

“生鲜灯”,常被称为食材的“美颜滤镜”。它利用不同颜色的光源,突出或掩盖食品的色泽和感官性状。比如,红色生鲜灯可让肉类看起来更红润,蓝色生鲜灯可让海鲜看起来更活跃。

今年3月,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线索,消费者反映在某市场上买到的猪肉不太新鲜,怀疑是经营者违规使用“生鲜灯”。

该院对辖区内多家商店超市、农贸市场进行走访调查后发现,小商铺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现象较为普遍。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职责,后续也将持续跟进监督,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确保“生鲜灯”禁令落地落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说“法”】

桑植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刘丽娜

一盏小小的“生鲜灯”,背后是事关食品安全的大问题。这些灯就像给农产品开了“美颜”,掩盖了食品的真实性状。

去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并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就意味着,“生鲜灯”被列入禁用范畴。

生鲜产品经营者在对食物进行照明时,需选择符合建筑照明标准的白炽灯,还原生鲜农产品的真实本色。消费者在购买生鲜食品时,要注意观察灯光情况,遇到利用灯光“以次充好”的商户,可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

(一审:夏博 二审:邓望军 三审:蒋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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