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店卖假酒被罚竟状告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院:处罚于法有据

2024-04-26 09:15:51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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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店卖假酒被罚竟状告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院:处罚于法有据,驳回诉讼请求 长沙法院通报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

烟酒店卖假酒被罚款50万元后,竟然把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诉到法院。4月25日,长沙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通气会上,该案作为2023年长沙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被通报。

2023年,长沙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491件(含旧存),审结6557件,收结案数占同期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数的近一半。■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王鹏

卖假酒被罚

商家状告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警方在侦办一起制售假酒案中,发现宁乡某烟酒商行涉嫌购进假酒销售。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查获并扣押了国窖1573、五粮液、贵州茅台酒等一批白酒。这些白酒经厂家辨认和鉴别,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宁乡某烟酒商行未提供合法来源,且自称没有对外销售,没有销售账本。但现场笔录显示,烟酒商行店内的白酒除茅台和湘窖酒外,其余均标注了价格。

该案办理过程中,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查获飞天茅台酒假酒若干。

查获的假酒如何认定价格呢?经组织听证等程序,宁乡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这两批白酒价格认定为16.8万多元。之后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以认定的价格为基础,罚款50万元。

烟酒商行对行政处罚不服,认为应当按照商品进货价而不是价格认证中心认证的市场中间价格为基准,把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诉到宁乡市人民法院。

法院:处罚于法有据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宁乡市人民法院认为,经审查,本案适用程序不违反法律规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某烟酒商行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产生了销售后果,也没有证据证明侵权商品的标价和实际销售价格,宁乡市价格认证中心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做出认定结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认定结论认定违法经营额并无不当。烟酒商行主张以商品进货价格为基础计算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因宁乡某烟酒商行在5年内2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属于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当时的《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规定,处以违法经营额5倍以内的罚款,于法有据并无不当。因此,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烟酒商行不服上诉,长沙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维持。

法官介绍,本案中,在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认定违法经营额的基础上,行政机关根据原告5年内2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等情节,参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处罚,处罚幅度适当,为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提供示范指引。

(一审:杨露 二审:刘乐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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