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
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更好地发挥其公益性属性和补充性教育功能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近日,《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下发,将促进全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2022年7月1日起试行。
《办法》指出,培训机构是指利用国家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经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线下非学历教育机构。包括体育培训机构、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科技培训机构及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办学条件: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设立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类型、层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经费来源。举办者可以用货币或实物出资,也可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以货币出资。
同时,培训机构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违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须设置在5层及以下楼层,分设男、女卫生间,不得在中小学校举办培训机构。租用场所开办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场地面积应与培训内容、规模相适应,满足教学需要,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开办棋牌类之外体育培训项目,需使用较多设备、器材的科技培训项目以及舞蹈或戏剧类培训项目的,应相应提高生均面积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培训机构的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并经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或备案通过后方可使用。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或备案,并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一般不得为培训学生提供住宿。
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从业能力
《办法》指出,培训机构所聘用的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他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质或从业经历。
同时,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及相关考试招生机构、相关竞赛组织机构、相关考试(竞赛)命题人员从事招生、教学、管理等培训活动。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数量应与培训项目、规模相适应,且具有相应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0%,
《办法》要求,培训机构应围绕提升学生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人文素养和审美能力、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等目标实施培训;应在发布招生简章之后3个工作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培训机构要对培训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将安全注意事项、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等悬挂在醒目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办法》强调,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在非学科类培训项目中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收费资金应统一纳入国家规定的监管平台接受监管,全面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按照相关规定开具正式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