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这些路段禁止共享单车停放 统一实施电子围栏管理

2020-09-17 09:39:34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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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停区统一实施电子围栏管理

这些路段禁止共享单车停放(建设更高水准的全国文明城市)

长沙晚报9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记者16日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目前全市过河桥梁、隧道、沿河区域等多处重点路段被纳入共享单车(助力车)禁停区,统一实施电子围栏管理,以便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助力车)停车秩序。

据统计,长沙城区目前在营共享单车企业6家,已累计投放共享单车(助力车)约54.3万辆。“2018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在长沙市核心城区部分重点路段和区域划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停区域,并依托各企业平台实施禁停区电子围栏试点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停放管理,本次城管部门结合实际,将14条主要道路、城区所有立交桥、跨线桥范围以及五一商圈合围区域主要道路增补到禁停区域范围,并对禁停区域予以细化。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力度开展共享单车(助力车)管理执法,对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约谈并依据《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严格查处。

长沙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停区域

1.过河桥梁:三汊矶大桥、福元路大桥、银盆岭大桥、橘子洲大桥、猴子石大桥、湘府路大桥、黑石铺大桥及其他过河桥梁范围,含桥面、引桥及下投影区域。

2.隧道:南湖路湘江隧道、营盘路湘江隧道、年嘉湖隧道等隧道范围,含隧道全路段、匝道以及上投影路面部分。

3.步行区域:黄兴路步行街、坡子街、太平街全域,黄兴路(解放路口—中山路口)、解放路(蔡锷路口—湘江路口)、蔡锷路(解放路口—中山路口)、中山路(蔡锷路口—湘江路口),以及其他步行区域,以两侧建筑物立面为界。

4.沿河区域:湘江风光带(劳动路口—中山路口),含湘江路车行道、非机动车道、西侧人行道、绿化带及步行区域,以湘江路东侧人行道路沿石为界;湘江西岸景观带(银盆岭大桥—猴子石大桥)河堤以东部分,以河堤立面为界。

5.城区重要道路区域:五一大道、八一路、芙蓉路、三一大道、岳麓大道、二环线、车站路、人民路、长沙大道、湘江路、韶山路、湘府路、花侯路、营盘路,含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人行道靠建筑物边石为界。

6.高架桥:万家丽高架全范围,含桥面、引桥及下投影区域;城区所有立交桥、跨线桥范围,含桥面、引桥及下投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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