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1月30日讯(通讯员 陆元连 程建铭 记者 王敏)据衡南县公安局官方微信通报的消息,1月29日,衡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网安大队查处一起虚构疫情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经查: 1月25日晚7时,胡某姣(女,46岁,泉溪镇老龙头村人)、之子胡某洋(男,18岁,泉溪镇老龙头村人),将花桥镇政府发布的疫情情况修改编撰成泉溪镇有6例确诊病例,并于26日进行封路的虚假疫情信息,发布在其家族群里(群内26人)。胡某姣看后转发至邻居群(群内181人)。26日上午9时,胡某洋获悉后,自行辟谣,但该谣言已在泉溪镇流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28日,衡南县公安局依法传唤胡某姣,29日上午胡某洋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鉴于胡某姣、胡某洋母子认错态度好,对胡某姣予以教育训诫,对胡某洋予以罚款处罚。
衡南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衡南县公安局共同提醒广大群众,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大家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警方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