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曾力力
超生了一个女儿,没想到可能面临缴纳15万元高额社会抚养费的处罚。因为根据相关条例,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要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9月1日上午,我省征收社会抚养费首次公开听证在望城县黄金镇举行,双方围绕是否该缴15万元进行了举证和辩论。
“超生了请缴15万”
上午9点30分,听证会开始。作为调查员的黄金镇计生办主任彭雄伟首先进行了陈述。
彭雄伟说,湖北宜昌市人周清和望城县黄金镇人钟小斌1997年登记结婚,1998年5月合法生育一女孩。周清系非农业户口,依法不具备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二人于2010年2月25日在广东东莞市生育一女孩,望城县计生局对其按双方收入的4倍下达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
2009年至今,钟小斌未参加黄金镇计生办组织的孕情检测,又违法多生育了一个小孩。经调查,周清生育第二个小孩的上一个年度,在广东东莞市大岭山卓龙机械厂做工,月收入2600元,年收入31200元。钟小斌,无固定职业,上年度收入无法核实,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2条第三款规定,以其户口所在地望城县黄金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
“建议按收入的4倍征收,钟小斌计人民币31552元,周清计124800元,合计156352元。”彭雄伟说。
“我没有收入,应从轻处罚”
“我是农村户口,这几年未就业,一直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无固定收入来源,我认为应从轻处理。”接着,钟小斌也进行了陈述。
钟小斌说,丈夫是湖北宜昌市城镇居民,那里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14058元。
随后,双方发表了质证意见。钟小斌对对方出示的2009年度黄金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证明提出了异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目过高。”钟小斌说。
“这是真实准确的,你可以到望城县经管局查实。”彭雄伟回应。
“考虑无工作才取的4倍”
辩论阶段,钟小斌围绕周清是否按户口所在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是否按两倍征收、湖北那边处罚低得多等问题发问。
“周清的实际收入高于宜昌市西陵区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所以按其务工的年薪作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征标准。”彭雄伟说,钟小斌一直没有参加孕情检测服务,并生育了第二个孩子,应按4-6倍征收,考虑无固定工作,所以取了较低的4倍标准。
对于为什么不在湖北处理?彭雄伟表示,钟小斌的户口在黄金镇,第一个小孩是在黄金镇派出所上的户口,夫妻的违法生育情况已在黄金镇上报,并准备在望城县进行处理,所以应当适用湖南的相关规定。
声音 保证当事人知情权
省计生委正处级调研员左翼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听证这个程序国家是没有的,但由于征收数额较大,至少上千、上万元,对当事人权益影响较大,我省在2003年修改《条例》后,引进了听证程序。“听证充分保证了当事人知情权。案件是否合法、合理,当事人具有申诉权、陈述权。同时,也确保了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合法、合理。”
政策
多生一个子女 按总收入2-6倍征收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30%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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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 不作为上户依据
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了解到,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子女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人权,应该给予落户。
出生人口申报上户的,凭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有关证明、生育证或者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登记生育证号或者专用收据号后即可登记上户。没有生育证或者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的,公安派出所亦应登记上户,但应在30日内通报所在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登记或缓登记上户,且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这也就是说,是否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不作为超生子女的上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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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征多少社会抚养费当场辩论
我省首次就此进行公开听证,这对夫妇超生了一胎可能要缴15万多元
望城县黄金镇村民钟小斌超生一个女儿,有可能要缴纳高达15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她有几点想不通:丈夫周清是湖北宜昌人,为什么不能按宜昌当地平均工资征收社会抚养费?为什么要按夫妻收入的4倍征收,而不是法律规定的最低2倍……昨天上午,望城县计生局就此专门在黄金镇举行听证。省计生委正处级调研员左翼说,这是我省首次就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进行公开听证,既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行政决定的合法合理。
15万多元社会抚养费如何算出
湖北宜昌人周清和望城县黄金镇人钟小斌1997年结婚,1998年5月合法生育一女。周清是非农业户口,依法不具备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二人于2010年2月25日在广东东莞生育一女孩,望城县计生局按二人收入的4倍下达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
上午9点30分,听证会开始。作为调查员,黄金镇计生办主任彭雄伟首先陈述。
彭雄伟说,2009年至今,钟小斌在未参加黄金镇计生办组织的孕情检测的情况下,又于2010年2月25日在广东东莞市生育了第二个女孩, 属违法多生育一个小孩。经调查,周清生育第二个小孩的上一个年度,在广东东莞市大岭山卓龙机械厂做工,月收入2600元,年收入31200元。钟小斌,无固定职业,上年度收入无法核实,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2条第三款规定,以其户口所在地望城县黄金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可按收入的4倍征收,钟小斌计3万多元,周清计12万多元,合计15万多元。”
对超生有点后悔,她称事出有因
“我是农村户口,这几年未就业,一直在家带崽做家务,无固定收入来源,我认为应从轻处理。”钟小斌在陈述时提出,丈夫是湖北宜昌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14058元。
15万余元这个数字显然深深刺激了钟小斌,她激动地说,大女儿现在东莞上学,交完房租、水电后,丈夫每月打工赚的2000多元所剩无几,“自己又没有工作,家里条件确实很困难。”
钟小斌说,当时两口子没有打算要第二胎,无意中怀上后,医生检查后发现她已经做过手术,又超过40岁了,不能再做引产手术。“这对我、对其他人都是一种警示,经济条件又不允许,不如不生。”她有点后悔。
在质证阶段,钟小斌认为调查方出示的2009年度黄金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目过高。彭雄伟表示,这一数据没有问题,可以到望城县经管局查实。
考虑女方无工作可按4倍年收入征收
在辩论阶段,钟小斌提出周清是否能按户口所在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是否按两倍征收、能否按湖北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等。
对此,彭雄伟说,周清实际收入高于宜昌市西陵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所以按其务工的年薪作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征标准。由于钟小斌一直没有参加妊娠检测服务,并生育了第二个孩子,应按4-6倍征收,考虑到她无固定工作,所以取了较低的4倍标准。
同时,钟小斌的户口在黄金镇,第一个小孩是在黄金镇派出所上的户,夫妻的违法生育情况已在黄金镇上报,并准备在望城县进行处理,所以适用湖南的相关规定。
考虑实际困难,或降低处罚额度
望城县计生局局长李爱武说,希望通过听证会这种形式规范计生部门行政裁量权,在作出正式处罚决定时,将充分考虑钟小斌的实际困难,可能会降低处罚额度。
左翼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听证这个程序国家是没有的,但由于征收数额一般比较巨大,这次甚至达到了15万多元,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非常大,湖南省在2003年修改《条例》后引进了听证程序。进行听证能充分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当事人有申诉权、陈述权,同时能确保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合法合理。 潇湘晨报 李柯夫 通讯员凌小妹 长沙报道
责编:刘乐
来源:三湘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