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11个集体和15名个人获省高院通报表扬

2024-03-26 21:23:1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夏涛] [编辑: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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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3月26日讯(记者 李夏涛)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报,对全省法院2023年度工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湘执利剑2023”“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信息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怀化法院11个集体和15名个人光荣上榜。

其中,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鹤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洪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获评全省法院2023年度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杨锡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方小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曾续维、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芬、会同县人民法院堡子人民法庭庭长肖梦、溆浦县人民法院桥江人民法庭庭长王勇、中方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杨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石晓鹏等获评全省法院2023年度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中方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龚琰,分别获评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沅陵县人民法院凉水井人民法庭、洪江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林安华,分别获评全省法院“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洪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三级法官助理陈若愚,分别获评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光申、鹤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武,分别获评全省法院“湘执利剑2023”“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沅陵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主任科员欧阳凯、沅陵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孙勇,分别获评2023年度全省法院信息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一审:龙晓龙 二审:卢小伟 三审: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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