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他人不知住址咋办?法院帮你查!
湖南首家!张家界法院可提供这项服务 被拖欠工程款的原告填写申请表后成功立案
被老板拖欠了二十多万工资,想起诉老板维权却只有老板的名字和手机号码无法立案怎么办?这样的烦恼法院帮忙解决了。今年12月1日起,张家界法院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人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成为全省首家有此举的法院。12月6日,被拖欠工资款的李某填写申请表一个小时后,法院查询到其老板信息,李某成功立案。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巩守信 陈醉 谷彦颉
仅用一小时帮讨薪者查到被告信息
12月6日,张家界市桑植县法院立案庭里,李某前来咨询,他的老板赵某拖欠了他20多万元劳务工资,但是他只有赵某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对其他信息一无所知,想起诉却因为没有其他信息不知道怎么办。为了追回欠款,李某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桑植县人民法院寻求立案。法院立案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建议李某填写《当事人住所信息查询申请表》,第一时间报立案庭庭长批准通过。立案庭干警依据该申请,向中国移动桑植分公司、桑植县公安局发出协助查询函,通过赵某的联系电话查询到其开户身份证号码,通过公安户籍系统查询到赵某家庭地址等立案需要的信息,最终帮助李某顺利立案。从李某填写申请到查询到信息,仅用了一个小时。
多个案件因被告身份信息不明被驳回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中,要尽可能详细地提供被告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其中姓名、住所信息最为重要。只有原告提供了这些具体明确的信息,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才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法院才会立案受理。
不少当事人因为不知晓被告身份、住所等信息,常常被法院以被告身份信息不明为由驳回起诉。记者从张家界中院获悉,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张家界市基层法院驳回起诉案件中,约有13.8%的案件因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确被驳回起诉。驳回起诉原因多为原告不能提供被告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导致法院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且原告未提供证据来证明被告下落不明,致使法院无法采取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达相应文书。
张家界提供这一服务在全省法院尚属首家
张家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甄建棠介绍,张家界中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其他先行省市经验做法,主动与相关单位进行会商协调,研究出台了《关于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人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的公告》。该《公告》自12月1日起施行,此举在全省法院中尚属首家。
《公告》明确,原告申请协助查询被告住所信息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告姓名或名称、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如实填写《当事人住所信息查询申请表》。法院在接到当事人或代理人的申请后会先履行审核程序,然后再向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查询函,要求相关单位就待查询信息尽快核实,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函告法院,最长在15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申请人。
责编:欧小雷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