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取得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10%。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
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含领金期间取得证书且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取得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10%。同一证书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四、申报材料
(一)《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二)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卡)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失业保险经办单位受理→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向领金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二)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湖南智慧人社”APP进行线上申请办理。
七、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含公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