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司法理念
设立少年法庭,开展“圆桌审判”
华声在线5月31日讯 设立少年法庭,开展“圆桌审判”,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今天上午,省高院召开湖南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和典型案例。
为提升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水平,湖南高院着力加强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建设,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集中受理、专业审判。截至目前,长沙中院、衡阳中院、娄底中院等3个中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50余家基层法院挂牌成立了少年法庭。其中,长沙、娄底两级法院实现了少年法庭全覆盖。今年,湖南高院还将少年法庭机构建设及审判工作纳入全省三级法院考评体系,推进全省少年法庭工作持续发展。
全省法院在刑事审判中,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特别是对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坚决从严惩治。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积极开展“圆桌审判”,探索建立在案件审理阶段引入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机制。2020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615件,判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2500人,判处非监禁刑的比率约为19.84%。
湖南法院坚持融合创新,积极推动涉少案件审判方式改革。2020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62177件,其中调撤率达30%,为经济困难的少年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80余万元。建立调审执绿色通道,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快收、快结、快执。积极探索社会观护制度,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全程保护。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果
责编:金灵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