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交易不碰面全靠微信定位取货 租借超市收款码收取毒资

2020-08-13 10:00:58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肖绿芳 喻志雪 程艺梅]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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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交易不碰面全靠微信定位取货

租借超市收款码收取毒资,隐秘地点藏大麻买家自行提取

潇湘晨报长沙讯 微信下单、网上支付、到指定地点取货,这是大家熟悉的“微商”经营模式,现在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到了毒品交易上。7月30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万某、戴某垚等9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2018年,万某在酒吧因为好奇接触大麻,此后不仅自己吸食大麻,还走上贩卖大麻的道路。万某开通了一个昵称为“嘀嘀”的微信号码专门用来与毒品交易的上下家联系交流。万某从上家联系购买大麻,再通过微信与买家谈好交易的数量和价格,并通过微信收取买家的毒资后,将包好的大麻放在一个隐蔽的地方,随后把藏匿毒品的定位以及周边环境照片发给买家,由买家自行前往提取毒品,他称这种方式为“丢包”。

2019年7月,万某主动联系小学同学戴某垚,邀请戴某垚帮忙“丢包”,万某给戴某垚的好处就是免费提供毒品给戴某垚吸食。“我认为这种方式(指“丢包”)是最安全的,双方不见面,也不需要认识,也很难被抓到。”戴某垚为了吸毒,答应了万某的提议。

2019年7月23日,万某将手上有大麻的消息分别告诉吸毒人员张某、李某,并分别与吸毒人员张某、李某商议后,以每克200元的价格贩卖10克大麻给张某、贩卖5克大麻给李某。万某借用一小超市的收款二维码发给张某,要张某扫二维码支付毒资,张某当即扫二维码支付2000元,万某给小超市老板1%的手续费,从老板处收取现金1980元。随后万某又步行到另一家烟酒店,采取同样的方法借用该店收款二维码收取李某毒资1000元,然后安排戴某垚“丢包”。戴某垚将贩卖给张某的大麻藏匿在湘江一桥桥东一石头下,将贩卖给李某的大麻藏匿在岳麓区爱民路一家门面附近。

2019年8月6日至9日,公安民警顺藤摸瓜,先后将万某、戴某垚以及其他涉案的贩毒人员、吸毒人员抓获。

今年5月22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贩卖毒品的万某、戴某垚等9人向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起公诉。7月30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万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戴某壵等人也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刑罚。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肖绿芳 实习生 喻志雪 程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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