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交“一审”

2020-07-31 11:12:4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于振宇 徐予情 单志仟] [编辑:金灵]
字体:【

华声在线7月30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徐予情 单志仟)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保障。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简称《草案》),该草案共6章36条,内容包括总则、家庭教育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特别促进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

以法规形式明确家庭教育内容指引

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对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内容指引和家庭环境建设等作出规定,特别是对家庭教育内容指引分不同年龄阶段分别作了规定。

《草案》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特点,按照以下指引进行家庭教育:对于不满三周岁的未成年人,重视陪伴和照护,侧重提供语言示范,加强感知训练,指导和规范行为。对于已满三周岁不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侧重培养规则意识、性别意识、分享意识,帮助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引导崇尚真善美。对于已满六岁到不满十二岁的未成年人,侧重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劳动习惯,进行美育教育、性知识教育,引导尊重自然、珍惜生命,帮助培养独立思考、沟通交往、自我保护的能力。对于已满十二岁到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指导制定学习目标和生涯规划,激发学习动力,侧重培养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和坚毅品格,重视青春期教育,引导提高信息素养和自我保护、自我控制能力。对于已满十六岁到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引导正确处理个人与自我、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侧重提高合作交往能力、分辨是非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树立社会责任感。

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草案》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学校和社会组织、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出规定,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家庭教育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将存在家庭教育问题的家庭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负责城乡家庭教育的研究、培训、服务、监测、评估等工作。

此外,《草案》还专门对特殊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措施作出了规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救助机制,根据特殊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实施情况,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还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