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2020-07-07 09:22:22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张沁] [编辑: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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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态环境实行分区管控

潇湘晨报长沙讯 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如何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如何进行分区环境管控等作出了相应规定。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主要目标包括,2020年,初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明确,环境管控单元划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潇湘晨报记者 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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