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法院工作人员存在廉政风险,整改!湖南严格执行法官任职回避规定

2020-06-16 17:33:18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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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实施后,任职回避范围进一步扩大的新要求,近期,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对省法院机关及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 607 名工作人员报告的廉政事项进行了拉网式核查。

此次核查共发现 36 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具有律师身份、从事律师职业、持有未注册律师执业证或是法律工作者、实习律师,存在廉政风险。对此,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向省高院党组提出监察建议:建议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法官任职回避规定,坚决防范发生司法不公,以权谋私的问题。

对此,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监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针对不同情形,依纪依规进行任职回避、组织调整等处理,并对上述人员予以重点关注。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会同省法院政治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进一步学习了最高法院有关任职回避规定和廉政风险防控规定,强调廉政纪律,统一思想认识,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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