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给予补偿 第一批补偿14个物种

2020-05-18 09:12:4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成辉 叶佳兆]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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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给予补偿 第一批补偿14个物种,6月10日前完成

在养动物咋处置 哪些养殖户有补偿

近年来,竹鼠、豪猪、蛇等特种养殖,成为农业种养界的网红,有些还是重要的地方扶贫产业,但野味禁令出台后,各地特种养殖基本陷入停摆。不能卖钱、养着烧钱、马上没钱,让养殖户们不知所措。

要不要退出?有没有补偿?贫困户咋办?这些问题终于有了答案。5月1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养殖户们关切的问题均有明确界定,可用12个字概括:分批补偿、引导转型、精准帮扶。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李成辉 实习生 叶佳兆

关键词:分批补偿

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分两批进行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有合法有效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主体以及为合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业合作社(企业)代养且签订代养协议的人工繁育主体均在补偿范围。需要注意的是,在2020年2月24日前已经依法取缔的违法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主体不纳入补偿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人工繁育退出的物种为王锦蛇、眼镜蛇、水律蛇、竹鼠、豪猪、果子狸、小麂、鸿雁、灰胸竹鸡、豚鼠、白骨顶、红骨顶、斑嘴鸭、绿翅鸭等14种,其中人工繁育主体自主确认且经林业部门同意为非食用性用途的,对其人工繁育主体不予补偿。记者注意到,竹鼠、蛇等我省特种养殖扶贫产业较为集中的物种均在第一批退出之列。

第二批人工繁育主体退出的物种待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整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后确定,对其人工繁育主体进行补偿。

考虑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成本、养殖设施投入、养殖模式等因素,我省给出了第一批14种野生动物的补偿标准。例如,竹鼠每公斤补偿75元,豪猪每头补偿630元,果子狸每只补偿600元,小麂每头补偿2457元。方案明确,补偿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按照3∶3∶4的比例承担。

各级部门应在5月25日前核实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存栏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重量)、用途以及持有人工繁育许可证件等情况,并于6月10日前落实补偿工作。

补偿到位以后,由县级政府组织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科技、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对第一批物种按照放归自然、转作他用、无害化处理等方式制定处置方案,及时处置到位。处置工作要在7月15日前完成。

关键词:引导转型

多部门多方式支持养殖户转型发展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告诉记者,特种养殖的设备、设施、场地乃至养殖技术都是特别的,这些设施设备难以回收、更改,转型其他存在不少困难。

《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林业、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扶贫、金融、卫生健康等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主体转型发展。

林业部门对原食用性陆生野生动物转为非食用性用途的相关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特事特办;重点支持转型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的繁育主体,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给予重点支持,对属于贫困户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推荐到林业公益岗位。

农业农村部门对转型发展农产品加工的,按政策给予支持,符合贴息条件的给予贴息,引导培育发展农业特色产业。

发展改革部门对转型发展其他产业的,在项目立项环节特事特办,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实效;对转型发展畜禽、果蔬、茶叶、油茶、中药材等产业的,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金融机构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适当通过展期、延期、续贷或调整还款付息计划,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及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式予以帮扶。

关键词:精准帮扶

对有关贫困户和边缘户进行精准帮扶

禁养,会对已经脱贫的养殖户带来不小的损失,甚至会返贫。

怎么办?《意见》对此明确,对《方案》补偿范围之内的贫困户和边缘户,按照《方案》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对《方案》补偿范围之外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因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产业受损的参照《方案》规定的标准给予一定补偿。

对受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影响的贫困户和边缘户,要到户到人制定帮扶计划,实行“一对一”转产转业精准帮扶。

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帮助找准产业发展路子,优先融入当地“一特两辅”产业体系,尽可能地利用现有场所实现转型发展,也可以因地制宜选择其他产业项目,继续享受产业发展资金支持。

对产业发展能力较弱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可以通过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模式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下共同发展产业,优先纳入2020年重点产业项目按政策予以帮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失业贫困户和边缘户,愿意出省务工的,通过就业培训、点对点输送等措施,做到“能出尽出”;对不愿或不便外出务工的,要帮助其与县内企业做好衔接,提供就业机会,实现就近就业,部分对象可以优先安置到扶贫车间或扶贫公益岗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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