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2月25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胡信松 通讯员 李美敬)今天,省国资委印发《关于鼓励支持监管企业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鼓励支持省属监管企业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更大作用,体现国企担当。措施共十条。
一是对承担疫情防控保供任务的企业,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是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专项任务,纳入2020年度省属监管企业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对获国家、省级书面表彰表扬的企业,在考核评比时,予以加分奖励。
三是企业组织开展紧急性施工作业、紧缺防控物资采购、生产运输、保障供应管理等疫情防控中产生的费用,以及对中小微企业支持政策减免的物业租金,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处理。
四是企业为防控疫情捐赠的资金或物资,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处理。
五是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加班的按规定予以补休(不计入年假),由此产生的加班工资、临时性补贴等工资费用作为2020年的核定增加工资,不与效益挂钩。
六是对承担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的企业,积极争取财税、金融机构政策支持。
七是鼓励企业之间在产品设备选用、项目建设、原材料采购供应及金融担保等方面相互支持。加强疫情期间项目立项、开工、投产全过程服务,协调解决在土地征用、环境保护和项目融资中遇到的困难。
八是支持解决企业在恢复产能过程中遇到的原材料组织供应、物流运输、招工用工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九是为企业在劳动用工、履行合同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指导企业梳理各类合同,应对疫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理避免损失。
十是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对优秀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按“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行容错免责备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