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5类费用不得计入房价 商品住房平均利润率6%-8%

2019-12-12 07:00:5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卜岚]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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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明确房价构成:成本+利润+税金 5类费用不得计入房价

商品住房平均利润率6%-8%

12月11日,记者从长沙市发改委获悉,《关于明确我市成本法监制商品住房价格构成有关事项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商品住房价格由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其中利润的提取以楼面地价+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及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为基数,平均利润率为6%-8%。《通知》自2019年12月11日起执行。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卜岚

价格构成

房企平均利润率不超过8%

《通知》明确,商品住房价格由成本加利润加税金构成。成本构成包含楼面地价、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及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等8个方面。

利润指商品住房开发经营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利润。利润的提取以成本构成中的1-4 项之和为基数。平均利润率为6%-8%。税金则按国家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通知》指出,5类费用不得计入商品住房价格: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开发经营企业留用的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及应分摊的各种费用;各种与商品住房开发经营无关的集资、赞助、捐赠和其他费用;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按规定已经减免及其他不应计入价格的费用。

此外,《通知》明确,有关费率需要变动时,由长沙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整。

业内分析

有助于防范房企随意虚高报价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长沙出台了《关于明确我市成本法监制商品住房价格构成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商品住房的价格进行了比较清晰的管控。尤其是提到了利润率的范围,实际上也使得相关住房产品的定价更加科学,既确保了房企一定的盈利空间,也确保了房价相对稳定。

从此次政策看,房价的构成主要是三部分,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从成本的规定来看,主要是包括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等,从这两年来看,关键还是地价的把控。而从利润的计算来看,其提到了平均利润率为6%-8%,这显然也是一种限制利润的做法,有助于防范房企随意虚高报价、过度追求利润等做法。另外此次政策也提到了,在利润的提取过程中,是以成本构成的1-4项之和,这四项内容主要是楼面地价、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及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等,这对于一些房企和购房者估算房价和利润空间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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