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事】小区欠700余万水费面临限时供水 小区物业:正在与供水公司协商处理办法

2019-11-16 10:32:3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昱] [编辑:刘畅畅]
字体:【

小区欠700余万水费面临限时供水

事发长沙华银园小区,4楼以下热水器都不能用 小区物业:正在与供水公司协商处理办法

11月15日,在长沙市雨花区华银园小区公示栏上,长沙市供水公司贴出了《限制性供水告知函》。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昱 摄

近日,在长沙雨花区华银园小区公示栏上,一则由长沙市供水公司贴出的《限制性供水告知函》引起了小区居民的不安。由于小区已欠缴水费及违约金共计700余万元,将于11月18日起,仅在每日早上7点至9点、中午11时30分至13时、下午17时30分至19时30分三个时段限时供水。究竟是何缘故造成了小区如此大的水费缺口?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昱

【业主】 4楼以下连热水器都带不动

11月14日,记者来到长沙华银园小区后,在公示栏上确实看到了这张《告知函》,该小区截至2019年10月11日,已欠缴水费本金5724729.23元,违约金为1533337.17元,合计7258068.4元。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长沙市供水公司才做出了限时供水的决定。

“因为4楼以上进行了二次供水,用水的问题不明显。关键是4楼以下的,水压很低,跟小孩撒尿一样,热水器根本带不动。”小区业主刘女士说,她家就住在2楼,内部的水管已经老化,多处存在渗漏的情况,如果强行对水管加压,很可能会发生爆管。

“住在5栋的一位业主,因为担心这里没水,索性把房子卖了。”刘女士说,小区共有1700多户业主,如果将这笔欠款平摊给每一户业主,每一户都要出1000多元,这自然很难实现。

【尴尬】 老物业带走一期水表数据退场

记者联系了第四届业委会主任国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是2016年1月任职的,由于众业主长期不满老物业万怡物业的服务,对其进行了罢免。2017年3月,当万怡在没有与新物业万科完成对接前,就悄悄撤场,还带走了小区的物业资料。“直到换物业,我们才晓得小区欠了300多万元水费。”

后来经过维权,政府牵头开了协调会,同意新来的物业跟欠水费无关,之后产生的渗漏欠费问题也与新物业无关,这才让新物业万科进了场。

“由于小区水管已经老化,多处发生了渗漏,这才造成了700万元水费的大缺口。”国女士表示,在2017年,自来水公司有过免费水改的政策,可由于小区水管内网是在各住户内墙的,要全面更换得穿墙打洞,因此水改遭到了很多业主的反对。现在,问题亟需解决,可水改政策已经没有了,得业主出资,这无疑增加了施工的难度。

【新物业】 入驻小区时,不敢接手水费

“我们在进驻之前,就发现华银园小区内网渗水非常严重,每年会损耗120万到140万元,当时都不敢入驻,因为水损得由物业负责。”万科物业负责人范武说,因为政府召集自来水公司、社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开协调会,认为很快会完成水改,并同意物业公司不接触水费,这才选择入驻小区。

“入驻小区时,我们就修补了9栋一业主家的水管问题,之后也零星对小区漏水情况进行了修复,一直盼望水改能早点完成。”范武说,水改的政策一直没有等到,而业主也反映水压太低,连冬天洗个热水澡都很困难。“这个供水问题,对物业公司的冲击很大,虽然可以免责,但我们还是希望尽快解决。”

对于物业的说法,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华银园社区第一书记张勇也予以认可,但由于第五届业委会还在筹备之中,是否动用维修基金、公共收益,或是引入民营资本来解决问题,还是需要全体业主来投票决定。“我们也将情况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希望能够拟出一个政府、自来水公司、业主三方出资的方案,及时止损。”

部门说法

是合法限制居民用水

就相关问题,记者咨询了长沙市供水公司。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4年就已经跟华银园小区衔接过,希望给小区免费户改,但小区居民对此意见分歧很大,导致公司的施工队无法进场。

户改之后,自来水公司也表达过愿意免费对庭院的管网进行改造,但结果还是遭遇小区业主反对,因为这可能会破坏绿化。“小区的管道本身有漏损,也没有进行维护,漏点一直没有修复,损失还是比较大。我们想根本性地改造,与雨花区政府进行协调,由于小区的管网是没有历史图纸的,得进行现场勘验。现在已经做完了,但小区内部的相关协调工作一直没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华银园小区本身是一个总表计量的小区,不是按户表供水,目前公司已没有免费户改的政策,只能出资户改。“使用了公司的自来水,没有付钱,依法公司是可以停止供应的。但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这才采取分时段供水的方式。”

相关新闻

水管漏掉的千余元水费谁出

开发商拒不承担水费

律师:要对方承担责任,当事人需要举证

“施工挖坏水管,这1000多元的水费该谁来掏?”株洲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居民杨先生反映,今年6月,他发现许久未用的自来水管没有水,怀疑是邻近小区施工时挖坏了水管,于是找到开发商。开发商把水管修好了,但是漏了270吨水,要1000多元钱,开发商却不愿意承担这笔钱。■记者 杨洁规

投诉

3年前挖坏的水管今年又坏了

1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杨先生所住的片区,各家各户的水表都集中安装在街道办事处院子内的围墙脚,而在围墙外,还能明显看到地面用混凝土修补的痕迹,位于表后。目前,杨先生家的自来水已正常供应。

杨先生说,3年前,因邻近的御景龙泉小区在施工过程中挖坏了他家水管,后由开发商进行了修复。今年6月份,他从广州回来后,发现自来水停了,一查才发现,水管又坏了,“估计是当初没修好,才导致停水。”

此事,经龙泉街道办事处协调,开发商再次对自来水管进行了修复。可修复完成后,杨先生为270吨水、1080元的水费犯了愁,“我认为开发商应该支付这笔水费,但他们拒绝了。”

回应

开发商没有责任承担水费

御景龙泉小区开发商株洲市华升置业有限公司一名谭姓负责人回应说,小区已经交付3年,也没有再施工,当年挖坏的水管也早就修好,今年杨先生家的水管又坏了,也不是上次挖坏的地方,“在街道协调下,出于人道主义,才出钱修的水管。”

该负责人认为,要开发商承担水费没有任何依据,“如果当年没修好,3年不可能只漏了200多吨水。”

负责协调此事的龙泉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王兴表示,杨先生提出的水费问题,因无法确定漏水的具体时间,漏了多长时间,综治办建议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

律师

当事人有责任举证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分析认为,该纠纷主要考虑开发商有没有维修义务,如果有义务,不管开发商有没有维修水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维修义务,即便修复了,也不能证明开发商就有责任。因此,杨先生要主张开发商有责任,要求开发商承担水费,就需要举证,证明今年水管坏了,是当年开发商挖坏水管后,没有修好所致。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