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认定标准来了

2019-11-16 10:19:1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洁规 杨哲]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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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认定标准来了

省交警总队下发相关指导意见,在长沙试行 不停车让行将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1.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2.行人刚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停车让行。行人仍在原地等待5秒以上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行驶。

3.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停车让行,行人身后的车道,机动车可以行驶。

4.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停车让行,行人身后的车道,机动车可以行驶。

5.行人进入人行横道的,机动车停车让行。(中心线另外一侧车道的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行驶。)

6.绿灯亮,但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身后车道的机动车可以通行,身前车道的机动车仍需停车让行。

7.机动车左、右转弯影响行人通行时,机动车可以从行人身后车道通行,在身前车道的机动车仍需停车让行。

华声在线11月15日讯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既是一种遵章守法的行为,也是一种文明素质的表现。但在实际生活中,斑马线前机动车如何礼让行人,让很多驾驶员犯了难。

今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的执法行为,11月7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了《关于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目前长沙正在试行中。

《意见》明确,“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包括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可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可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一)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二)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三)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四)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准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转弯的机动车妨碍行人通行的。

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无交警指挥的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

记者注意到,此次试行《意见》中,对无信号灯路口,行人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将视为未礼让;行人站着不动的,机动车要等5秒以上才能通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意见》还指出了不宜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三种情况,即机动车主动停车让行,但行人示意机动车先行的;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是中途倒退、折返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 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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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前“文明手势礼”沟通

在日常交通出行中,特别是在斑马线前,行人与驾驶人可以通过“文明手势礼”进行沟通与鼓励,相互表达通行意图,既为行人让行,又为文明点赞,还可以保障道路通行效率。

文明手势礼为双向手势,即司机让行手势和行人点赞手势。

司机让行手势:司机伸出手掌,掌心向上,根据斑马线的行人行走方向,从左至右或从右至左滑动。

行人点赞手势:行人沿着斑马线行走,伸出让行侧的手做点赞手势,向让行车辆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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