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集中宣判8起涉恶案件 60名被告获刑

2019-08-19 08:56:08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谭明 文左龙 杨鑫]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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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晚报讯(记者 谭明 通讯员 文左龙 杨鑫)8月16日上午,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澧县人民法院、鼎城区人民法院、汉寿县人民法院、石门县人民法院举行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共涉及恶势力犯罪案件8件60人。

这8起案件均有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恶劣等特征。其中,以鼎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寇某等23人抢劫、非法拘禁案为例,该团伙2018年3月以来,长期租住在鼎城区一民房内,以谈恋爱为名,通过QQ、微信等社交软件,将被害人骗至常德市境内的窝点后,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将被害人随身携带的手机、银行卡、钱包及现金等物品劫走,逼迫被害人告诉银行卡、支付宝等密码。为了获得更多不法利益,该犯罪组织还胁迫被害人加入某传销组织,在被害人自愿加入该组织之前,持续通过反锁房门、体罚、殴打、虐待等方式非法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鼎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寇某等5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罚金。

以临澧县人民法院当日宣判的一起强迫卖淫、引诱、介绍卖淫案为例,该犯罪团伙10人,分别在临澧县县城、澧县县城多次实施强迫、介绍、引诱未成年女性卖淫的犯罪活动,致使1名未成年女性被强迫卖淫1次,2名未成年女性被引诱、介绍卖淫多次。该团伙10人,被分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6年不等,并处不等罚金。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常德市法院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截至8月15日,一审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20件556人,二审审结26件146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达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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