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多元化 呼吁行政执法全程留痕
华声在线8月15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何飞洁)昨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8年湖南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介绍了 2018年我省行政审判总体情况,针对案件中反映的行政执法及应诉问题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建议。
《报告》显示,2018年,全省法院共审执结各类行政案件27525件,结案率92.4%,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59.3天。涉诉领域和案件类型日趋多元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协议、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环保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数量增长迅速,行政许可类案件降幅明显。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民生类的行政争议案件,最大限度地采取协调方式处理,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2018年,全省法院通过协调促成当事人自愿撤诉的行政诉讼案件3694件,撤诉率20.4%。2018年全省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判决败诉率12.4%,较2017年下降3个百分点。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16年的27.5%,上升至2018年的32.6%。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2018年全省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64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报告》指出,从2018年全省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情况看,行政执法及应诉中仍存在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机关应诉能力不强等多方面问题。
对此,《报告》建议,严格落实公开听证、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全面梳理和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细化、量化行政执法标准;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做到全程留痕;拓宽信息公开领域,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凡社保、医保、低保、再就业、收费、涉农补贴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加强对司法建议的分析研判,发挥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审视自身不足,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