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提示:夏季消费要注意这些事项

2019-07-16 11:19:2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奉永成]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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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聚餐、旅游、游泳、选择培训机构时,注意选择正规商家,签订详细合同,保留消费凭证

华声在线7月15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奉永成)今天,省消委针对夏季消费特点,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在聚餐、旅游、游泳、选择培训机构时,注意选择正规商家,签订详细合同,保留消费凭证等。

夏季气温高、湿气重,是肠道疾病等各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省消委提醒,购买食物和聚餐时,要选择合法经营的商家和餐厅,并注意查看食品标签标识。

夏季也是旅游旺季。省消委提醒,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做到货比三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规格、游览景点、是否有自费项目、是否有购物店消费等行程安排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游泳是很多人喜爱的消暑方式。省消委提醒,应选择水质清洁、水深适宜、并配备有专门救生员的游泳场所;购买游泳卡时,要事先签订规范合同,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免发生消费纠纷。

不少家长会在暑期给孩子报名参加各类培训班。省消委提醒,报名前,要充分了解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办学资质,信誉是否良好,教学方式、师资力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并与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合同,详细约定课程设置、收费标准、培训内容、退费方式等条款,尤其是培训机构的广告承诺或口头承诺要写入合同当中。

“要养成索要消费凭证的习惯,注意保存发票、服务单据等有效消费凭证以及合同文本,以此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省消委相关负责人说,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各级市场监管等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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