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出台旅游营销奖励办法 最高单项奖10万元

2019-07-02 09:23:41 [来源:怀化新闻网] [作者:龙腾 熊芳] [编辑:金灵]
字体:【

怀化新闻网讯 6月28日,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召开《怀化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贯彻座谈会。现场发布了《怀化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以下简称“该办法”),共设300 万元奖励金用以拓展怀化旅游市场,其中最高单项奖励达10 万元。该办法自2019 年7 月1日起正式施行。

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娟,怀化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易俊,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绍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全面介绍怀化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对宣传、推介怀化旅游,组织招揽游客来怀旅游,符合该奖励办法规定的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自驾组织和电商平台等怀化市旅游企业,政府予以奖励。座谈会上,各县市区文旅广体局负责人、怀化市各旅游企业代表围绕该办法具体实施工作展开讨论,并对市文旅广体局工作建议进行交流发言。

张娟表示,该办法经第五届怀化市人民政府第3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7 月1 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怀化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的重大举措,将吸引更多周边地区自驾游车队、乘坐旅游专列、“旅游直通车”的游客来怀旅游。全面贯彻执行后,怀化将持续以长株潭-粤港澳-怀化及周边三级市场为重点,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产品,进行市场拓展和线路产品开发,大力拓展怀化旅游市场,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做强生态文化旅游产业。

会上,对于接下来具体的工作部署,易俊指出,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实施《怀化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奖励资金的杠杆作用;胡绍军表示,接下来要以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大文旅融合营销推广力度,打响怀化旅游品牌。(龙腾 熊芳)

相关专题:湘里事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