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已有121个县市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5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湖南惩腐打“伞”掀起强大攻势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廖远哲 侯韬
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入湘督导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督导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边督边改、真抓实改,着力推动湖南惩腐打“伞”工作向纵深发展。
4月26日,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全省惩腐打“伞”掀起强大攻势,目前已有121个县市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5名失职失责公职人员被问责,督导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以落实“两个维护”为遵循,坚决扛起整改责任
中央督导组进驻湖南以来,先后两次反馈了专项斗争中惩腐打“伞”情况。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强调要把督导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压实责任,突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担当,彰显真抓实改的决心和态度。
省纪委省监委把两次对接会通报内容相结合,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整改举措和整改要求,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8个县市区惩腐打“伞”较薄弱的问题,省纪委分管副书记按照要求,直接打电话提醒相关市州党委主要负责人,压实主体责任,并电话提醒相关市州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压实直接责任。
针对第一轮下沉督导7个市州发现的有关问题,傅奎要求对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要列出清单,抓紧整改。
省纪委省监委先后印发《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督导通报中涉惩腐打“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一轮下沉督导通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督促各市州纪委监委把工作往前赶、往实做,一体整改,一体落实。
主要领导领衔推动,压力逐级传导,责任真正担当起来。一句句承诺掷地有声,一项项部署坚定务实,有力推进了督导整改工作的落实。
推动整改落实,老百姓拍手称快
2018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持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拍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结合起来,筑牢了全省防黑防恶“堤坝”,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
“这次中央督导对推动我省惩腐打‘伞’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是一次重要契机。”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委秘书长罗智斌告诉记者。
如何打出老百姓拍手称快的效果?罗智斌介绍,省纪委省监委进一步增强问题导向,正视存在的问题,在思想行动上再对标、再看齐,主动参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迅速跟进,对涉黑涉恶问题再起底、再梳理、再研判,对所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
据统计,4月1日至4月22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64件,立案审查调查324人,党纪政务处分134人,组织处理202人。中央督导组进驻以来,查处问题数和立案审查调查人数与上月相比分别增长149.8%和176.9%。
打掉“保护伞”,“市霸”倒了,市场活了;“肉霸”覆灭,肉价降了;“路霸”栽了,校车通了;“村霸”除了,工程顺了……身边的改变感同身受,带来越来越强的获得感,老百姓纷纷点赞。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查处力度。”省纪委省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陈刚表示。
全面深化举措,主动高效规范配合督导
4月12日,省纪委省监委对中央督导组反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不力的3个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大使命担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中央督导组进驻以来,湖南对推动工作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和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高举问责利器,推动惩腐打“伞”工作向纵深发展。
与此同时,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群众举报件,规范办理工作流程,明确职责,高效有序完成接收、分办、督办、反馈工作。省纪委省监委坚持责任到人、快速流转、快查快处,对中央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批示件,由分管副书记直接督办,定期跟踪调度。
省纪委省监委建立三级直查快办机制,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要督办件,涉及省管干部的,一律由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相关室进行直查快办,其余重要督办件,加强跟踪调度,并适时采用提级查办、上下联办、交叉办案等方式推进快查快结,及时反馈情况。
截至4月22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中央督导组移交件970件,已处置916件,处置率为94.4%,其中中央督导组领导批示重点督办件21件,处置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