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月23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尚武 通讯员 高洁 尹志伟)省财政今起送出科技创新“大礼包”:获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个人、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的科研团队,省级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科技创新资源,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省财政厅经过深入调研,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今天出台《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实施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据了解,《政策措施》共计10条,条条干货。
在鼓励科研投入上,《政策措施》规定,省级财政根据经审核确认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对其中非财政性资金部分,按照10%的比例给予奖补,最高奖补500万元。此外,还设立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建立重大创新容错机制等。
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上,《政策措施》规定,对通过国家认定或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级财政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对科技创新指标排名前3位的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量排名前3位的省级高新区,给予每家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
在完善科研设施管理上,《政策措施》规定,省级财政对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优秀的管理单位给予开放共享后补助,同一单位年度最高补助100万元,并简化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
提高奖励标准堪称《政策措施》的亮点。按规定,获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个人、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的科研团队,省级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组织和个人,省级财政分别给予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