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入住10年后想过户 原房主竟再要10万“过户费”

2019-01-14 16:26:11 [来源:株洲晚报]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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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原因,王先生向汤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房屋的全部价款并且入住该房屋。然而,王先生入住该房屋十余年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期间,王先生和汤先生之间也基本没有联系。后来,王先生听说该房屋所在区域将会征收,于是联系到汤先生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汤先生要求王先生向其再支付“过户款”10万元,两人之间因此发生争执。

聂律师认为:

王先生和汤先生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汤先生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为王先生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汤先生要求王先生加价已属违约。

我们特别提醒,购房者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无论是何种原因,签合同交款后,就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同时面临多种法律风险,甚至陷入财房两空的困境,比如卖家“一房二卖”、房屋被司法冻结、处置房屋时因房产未登记在名下而受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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