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设专属彩铃,多部门推33项联合惩戒措施

2018-12-09 10:34:0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虢灿 肖知平 袁文舟 刘高妮]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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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高消费、设专属彩铃,多部门推33项联合惩戒措施

多措并举,让“老赖”赖不下去

“我不能买飞机票了,我马上还钱,快把我从‘黑名单’里划掉。”

“别人打我电话就知道我是‘老赖’了,太丢脸了,我一定配合法院。”

“我们公司正要上市,不能有不良记录,请法院帮忙约对方调解。”……

这些话都出自不想还钱的人口中,而他们迫不及待想履行判决,都因为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压缩“老赖”生存空间的举措。这些“老赖”都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他们或因失了面子,或因影响家人,或因利益受损悔不当初。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虢灿 通讯员 肖知平 袁文舟 刘高妮

举措1

限制高消费

“老赖”机场急忙委托律师还款

急着赶飞机谈业务,却因为被法院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买不了机票,雍某后悔不迭,急忙在机场委托律师赶紧去法院交钱。“我就是心里有气,不愿意还这1万块钱,没想到影响这么大。一定告诉法官我知道错了……”雍某这样跟律师说。

2012年1月份,郴州人雍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朋友吴某借款。吴某爽快地借了8万元。等到了两人说好的还钱之日时,雍某却称手头太紧还不上,更让吴某气愤的是,雍某还经常拒接电话。“不还钱起码给我个说法,不接电话是什么意思?”吴某说。

2015年吴某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雍某支付原告吴某借款本金8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调查了雍某名下的财产状况,同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约谈了双方当事人。

奇怪的是,执行法官多次劝说后,雍某却只答应履行7万元债务、诉讼费和执行费,总共7.34万元。对于剩余的1万元,雍某“赌气”故意不履行,“老吴知道我做生意需要流动资金,几万块又不是没能力还,这么多年朋友,太信不过我了。”

尽管多次劝解,但雍某坚决不肯还最后的1万元。执行法官对雍某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雍某对此不以为然。

近日,雍某急需从云南赶回湖南洽谈业务,购买机票之时被告知限制高消费,禁止购买。眼看着业务可能谈不成,他却被困在机场无能为力,雍某这才急了。赶紧打电话委托律师,请律师出面代为履行剩余的1万元执行标的款,并承认错误。执行法官当即解除了对雍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这个教训太大了,今后一定遵法守法,尊重法院,履行判决书,这个经历对我们做生意的人来说真是一辈子难忘。”雍某说。

举措2

发布失信公告

告示贴到家门口,父亲赶紧还钱

法院判决了还欠钱不还,不如实报告财产,下落不明,认为法官没找到他就能在外面偷偷打工不受拘束。没想到他欠钱不还的公告被贴到了家门口,前后邻居都看到了,“老赖”的父亲联系对方,请法官见证还钱。

近日,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对拒不申报财产且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并将失信公告贴到了家门口。羞于舆论压力,张某的父亲主动现身还钱。

事情要从2007年12月说起,曹某与张某的父亲张某胜因合伙起纠纷,法院判决:张某胜偿还曹某投资款51950元。判决生效后,曹某多次向张某胜讨要投资款,但张某胜无力履行。

张某胜的儿子张某站出来,称愿意代父还债,把他名下的货车作为担保。不久后,张某私自将担保的货车卖掉,又不履行担保义务。曹某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张某承担担保责任,法院判决,张某应偿还剩下的三万七千多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想尽办法也找不到张某。

因张某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和如实报告其财产情况,法院对张某进行限制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结合办案经验,执行法官特意制作公告,将张某限制消费的事项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惩戒措施进行了逐一列明,并把公告贴到了张某的家门前。

几天后,法官没等来张某,却等来了张某的父亲张某胜,“没想到因为我欠钱给孩子带来这么大影响,左邻右舍都看到了,太丢脸了。”张某胜看到失信公告后,马上联系了曹某。清还欠款后,曹某申请解除对张某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措施。

举措3

司法拘留

借卡给“老赖”弟弟,兄弟都被拘

弟弟成了“老赖”,银行卡里的钱都可能被冻结,哥哥为了帮他,特地办了张银行卡给弟弟用,没想到这个看似好心的举动却是违法行为。弟弟李强因为涉嫌拒执犯罪被拘留,而哥哥由于妨害执行被司法拘留15日。兄弟俩在两处不约而同跟法官说了同样一句话,“都是我害了他”。

在平江县法院,提起李强,好几个执行法官都头疼。过去几年中,李强有好几个案子在法院执行当中,但他十分狡猾,为了规避执行,挖空心思转移了财产,电话不通,人没踪影,名下也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找李强,执行法官老田想尽了办法。在法院与公安的执行联动配合下,李强终于露出了马脚,并被常德公安成功控制。

老田跟同事把李强从常德带回了平江,并采取了拘留措施,而抓获李强时,在他身上发现了一张银行卡。李强的所有账户都已被冻结,他带着这张银行卡有什么作用?老田让同事去查询这张卡的来历,发现持卡人并不是李强,而是叫李坚,账户内有上百万流水。

几经周折,老田把李强的哥哥李坚约到了执行局接待室,几句交谈后,李坚承认这是自己的卡。“是我办给我弟弟用的,我只是想帮他,都是我害了他……”李坚说。

法官介绍,由于明明知道被执行人负有债务,还在其银行卡不能使用之后以自己的名义帮其办理银行卡,以达到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目的,这种行为属于妨害执行的行为。因此,法院依法对李坚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近日,两兄弟的亲属主动来到执行局向执行法官提出了愿意筹钱还款的计划。

其他措施

40省直单位推33项联合惩戒措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40家省直单位在各自的监管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出行、投资、置业、融资、消费、任职、入党、入伍、公务员录用、获得荣誉等各方面予以联合信用惩戒,共计33项具体惩戒措施。省高院还与不同部门合作,限制“老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监高,限制住宿星级酒店、旅游度假,限制获得相关荣誉。

此外,多地法院与通讯公司定制“老赖”专属彩铃、短信和标签,给“老赖”以强大信用威慑。与交警部门合作,形成查控“老赖”车辆等联合惩戒机制,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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