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2起破坏环境典型案例被通报

2018-12-01 09:13:2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记者 曹娴]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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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2起破坏环境典型案例被通报

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占湖违建,林港建材有限公司非法采洗山砂

华声在线11月30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曹娴)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占湖违建破坏生态环境,益阳市湖南林港建材有限公司非法采洗山砂,这两起案件今天作为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被通报。

经查,2013年以来,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取得合法手续动工先建、不符合用地规划批小建大、废水外溢污染环境等问题,沅江市相关部门存在违规出具有关材料、审批把关不严、巡查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经沅江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纪委监委同意,对沅江市环保局副局长彭万里、政务服务股股长李军,沅江市住建局副局长彭凯、建管站原站长赵智源,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办公室原主任高华,沅江市国土局驻船舶产业园国土所所长郑正清等6人党纪立案审查;对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原局长冯正军(同时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科员)处分;对沅江市船舶产业园原工委主任邓建富等12人予以问责。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经查,2018年4月至11月初,益阳市湖南林港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彭则庶等人,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在公司员工卜海波位于何家湾的责任田(3亩左右)内采挖地下泥砂9300余吨,在谢林港镇涧山村3处山地盗采砂石近5000吨,共计非法获利80余万元,并在国晶硅业公司院内进行非法采砂清洗作业。益阳市国土局高新分局、益阳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和谢林港镇党委政府等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环境破坏问题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国家矿产资源流失。有的党员干部违规接受监管对象的吃请和礼品,出具虚假报告,为监管对象通风报信。

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市国土局高新分局局长张鹏、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局长金昕晖、市国土局高新分局副科级干部余朝晖、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副科级干部王新舫、高新区谢林港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所长尹建辉等5人立案审查。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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