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纪委监委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专题调研。
当前基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体责任认识不精准。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有的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三是监督责任履职不精准。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处贪腐问题较多、查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较少,查处基层干部较多、查处职能部门干部较少;有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
对此,芷江县纪委监委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在“两个责任”落实上精准发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紧迫性,建立“两个责任”任务清单,完善监督考核办法;以督责促尽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以追责促担责,坚持“一案双查”,严格“一票否决”。二是合力监督精准发力。建立并完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长效机制,不断优化“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问题线索审查委员会、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质量审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委员会、巡视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组织和部门职能作用,定期就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召开联席会、研判会,推行联合办案、交叉办案、一体化办案,破除信息不畅、体制不顺、人情干扰等问题。
(湖南省芷江县纪委监委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