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线】一张任职表,6人被问责

2018-11-20 15:16:45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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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你实名举报牛角坝镇三岔铺的有关问题,刚才已将调查结果告知你,你有什么意见,请在信访人意见栏上签字。”“我没有什么意见,你们工作负责,我满意!”信访人李明(化名)竖起大拇指,在意见栏上签下了满意答复。

事情还得从5个多月前说起。2018年5月,冷水滩区纪委监委接到区委转批的实名举报牛角坝镇三岔铺村党员存在虚报冒领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等问题的信访件。收到信访件后,区纪委立即组织办案人员,启动核查程序,调阅书证资料,找有关人员调查取证。

现年68岁的被举报人潘某勇是一名党员,曾于1973年至1990年任三岔铺村团支部书记、民兵营长后便长年在家务农。2011年,牛角坝镇根据区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对离任村干部“三大员”任职情况进行统计核查,符合相关条件的离任村主干每月可领取生活困难补助。

潘某勇虽在村里任过职,可并非村主干,不符合领取离任主干生活困难补助的相关条件。为了获得补助,潘某勇打起了“小算盘”,“当时看到区里文件要给生活条件相对困难的村干部发补助,但是只限定给村支书、村主任、村秘书,我也给村里做了10多年的事,觉得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应该享受补助。”随后,潘某勇向三岔铺村时任村支部书潘某柳递交了享受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的报告。

潘某柳考虑到潘某勇对自己工作的支持,出于人情,同意给潘某勇解决待遇并向牛角坝镇政府进行申报。于是潘某柳便在《建国以来牛角坝镇村干部“三大员”任职情况摸底一览表》中虚构了“潘某勇于1963年至1969年担任村主任、1980年至1986年担任三岔铺村村支书”的情况,并将表格上报获得通过。

2015年5月,区委组织部对辖区离任村主干情况重新进行了统计。三岔铺村现任村支部书记潘某华明知潘某勇没有担任村主干,但考虑到潘某勇是自己的亲叔叔,便“将错就错”继续将潘某勇的简历登记为1980年至1986年任村支书。“本来以为和我没有多大关系,以前就是这样填的表,他又是我叔叔,就不想多此一举,去和镇里汇报改资料了。”潘某华说道。

由于申领生活困难补助的村主干必须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15年以上,潘某勇在后续的审查表中,又补充了自己于“1967年至1978年担任村主任、1978年至1982年担任村支书”的内容,并找到三岔铺村原已离任村支书潘某仙帮忙签署证明人。“当时觉得只是举手之劳,都是老熟人,他说要签个字,就帮他签了。”潘某仙表示,当时碍于情面不好拒绝,便帮潘某勇在审查表上签署了“情况属实”的意见。

牛角坝镇原组织委员蒋某、原组织干事潘某虎没有认真核实情况便将其通过审核。2013年2月至2018年4月,潘某勇共领取离任村老干工资待遇7040元,用于个人家庭日常开支。

然而,纸包不住火,最终这张表下的“猫腻”还是被揭开了。2018年10月,三岔铺村原村支部书记潘某柳、现任村支部书记潘某华、党员潘某勇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岔铺村党员潘某仙、牛角坝镇原组织干事潘某虎2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牛角坝原镇组织委员蒋某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把权力当作“交易”做,把原则当“人情”送,这种行为助长了不正之风,影响了干群关系。党员干部要算清廉政这本账,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冷水滩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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