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新闻发布会(第8场)

治水兴湘四十年 一江碧水惠泽三湘百姓

2018-11-08 13:14:0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昆励]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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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1月8日讯(记者 李昆励)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第8场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詹晓安,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振全出席发布会,介绍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成就。

詹晓安介绍,水是湖南最大的省情。从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全省上下勒紧裤带兴修水利,我省水利基本格局初步形成。改革开放后,我省不断丰富和发展治水理念,实现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大跨越,水利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水利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湖南实现从“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的转变。

水利投入增加

水资源调配能力显著提高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投入不断增加,近20年全省共完成水利总投资2489亿元,仅2017年全省投资368亿元,是1998年的8.5倍。目前,我省已经初步形成了防洪、治涝、灌溉、供水、发电、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体系,全省水资源调配能力不断增强。

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及支流上的东江、五强溪、江垭、皂市、白云、洮水等一批控制性骨干工程相继建成,已建成的47座大型水库工程有近8成是改革开放后建成的,增强了四水干支流调控能力。

洞庭湖防洪排涝综合治理一期、二期和近期治理任务,22个蓄洪垸堤防加固工程已基本完成,钱粮湖等三大垸安全建设稳步推进,11个重点垸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年一遇,洞庭湖区平退堤垸333处、搬迁55.8万人,洞庭湖调蓄面积扩大了779平方公里,增加了洞庭湖的调洪能力,提高了洞庭湖的防洪排涝效益。

全省县级以上城市防洪保护圈已有152个实现闭合,推进23条主要支流、330条中小河流治理,除险加固病险水库11325座,为抗御流域性大洪水打下基础。

防灾减灾体系日趋完善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

全省上下不断健全组织指挥体系、责任体系、工程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决策支撑体系,科学防控、团结抗灾,打赢了一场场防汛抗旱攻坚战,对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 ,我省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先后战胜了2013年全省性大旱和2016、2017年流域性大洪水,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

据统计,近十年全省洪旱灾害损失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年均因灾死亡人数从415人下降到36人,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从8.56%下降到0.72%,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从1.46%下降到0.16%。

推进民生水利

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

为让百姓喝上干净水,全省一直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作为重点,成为近年来受益范围最广,老百姓满意度最高、获得感最强的民生水利工程。

“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累计解决了35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三五”以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051万人,预计2020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行政村供水覆盖率达到100%。

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基本建立。目前,全省已建成各类水库1.4万多座,共有各类灌区7.39万处、泵站5.32万处、塘坝166万多处、各类渠道51.14万公里,有效灌溉面积达472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6%,夯实了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的基础。同时制定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累计安排中央水利投资77.53亿元,建成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助推了农业农村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流域水环境保护力度加大

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省、市、县、乡、村五级明确河长3.57万余人,搭建了从上至下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系。

与20年前相比,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从1132.5立方米减少到96.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360立方米减少到67.5立方米。

农业总用水量百分比由1993年的80.6%下降到2017年的57.6%,亩均用水量由621立米下降到524立米。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河长占比由1997年的70.4%提高到98.8%。

将湘江保护和治理作为全省“一号重点工程”,累计投入各类资金500多亿元,湘江流域生态质量稳步提升、水质持续好转。2017年,湘江流域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到97.2%,同时,从2017年8月开始全面禁止自然保护区采砂,关停84处非法砂石码头,严厉打击查处非法采砂。

自1997年以来,我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0平方公里,全省已建成水电站4512处,装机达636万千瓦,年发电量194.6亿千瓦时,长沙、郴州、株洲、芷江、凤凰等市、县成功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建成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91处,推动实施郴州引郴入燕等13个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改革创新步伐持续加快

水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我省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治水管水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在湘江流域建立3个省级层面执法控制点,81个县市区完成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建立了农田水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建管新模式,保障了全省水利投入稳定增长。

在全国率先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破解农田水利设施“重建轻管”困局,率先实行水权改革,变“大锅水”为“商品水”,率先将水资源管理正式纳入市州政府绩效评估范围。规范水利建设市场,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并率先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时对接,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制、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

在水行政管理上持续推进作风转变,加快放管服改革,不断实现审批事项“瘦身”、审批时限“缩水”、审批服务“塑形”。

同时始终把科技兴水作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集中精力科研攻关,大力推广应用新科技成果。改革开放以来荣获国家、部(省)级和省水利水电科技成果奖励500余项,近十年就完成水利科技计划项目600多项,为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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