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永顺县灵溪镇合作村,纪委工作人员在给村民清退扶贫领域违纪款。(资料照片)熊辉 刘红 摄影报道
10月31日,嘉禾县塘村镇高峰村,纪检信息员通过手机查看贫困群众补贴发放情况。黄春涛 刘萍 摄影报道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斌
“对25个单位的62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充当‘保护伞’的11人进行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12日,洞庭湖下塞湖矮围问题的问责处理“靴子”落地。湖南动真格的彻查行动,引发各界关注。
“40年改革开放的辉煌历程,离不开党的领导,离不开一代又一代湖南人民的奋斗,也离不开严明纪律下的良好政治生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告诉记者,40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湖南勇于面对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顽强意志品质弘扬正气、坚守正道,高压惩腐、从严肃纪,用严明纪律护航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群关系明显改善, 三湘大地擎起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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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恢复重建到“四个全覆盖”——
改革开放力度有多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就有多大
省委大院。挂于正门西侧的“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牌子,几个大字格外醒目。
今年1月的最后一天,省监委正式挂牌运行。这是湖南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位于中部的湖南以迅疾的行动,精准对标中央,对表“北京时间”,在三湘大地上写下反腐败斗争浓墨重彩的新篇章。
时间回到40多年前。
“文革”时期,党的纪检机关被撤销,纪检工作受到极大破坏。粉碎“四人帮”后,党的建设现状呼唤迅速恢复党的传统,健全党的组织,加强党的纪律。湖南,亦是如此。
“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才能不断自我完善、走向强大。”曾亲历这个重大事件、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了26年的鄢利民向记者介绍,从1977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重建开始的两年间,省地县三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都基本成立。
期间,在认真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湖南重点开展了拨乱反正、清理“三种人”(文革期间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开展整党运动、促进端正党风等工作。
到1984年、1985年前后,全省清理“三种人”工作结案处理1865人,其中判刑49人,受党纪处分777人,免予处分1039人;全省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立案1.6万余件,结案处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14426人,追缴赃款5200多万元;“农转非”、建房分房、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招生毕业生分配、私分滥发钱物、乱涨价乱摊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较好纠正。
随着改革开放大门的打开,“苍蝇”“蚊子”也多了起来,少数企业主和一些党员干部滋生了“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贪污受贿、投机诈骗、生活腐化堕落等消极腐败现象有所增多。拍“苍蝇”、打“蚊子”,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成为纪检监察工作重点。
“湖南坚持改革开放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改革开放力度有多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就有多大。”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张建平介绍说,改革开放40年来,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湖南不断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构建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纪检监察体系,有效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
——1993年3月5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合署办公会议在蓉园宾馆召开。在两个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见证下,省纪委与1987年10月恢复重建的省监察厅合署办公。
——1998年4月,全省开始实行巡视制度。2001年10月,省委成立巡视工作办公室。期间,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三项任务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推动行政审批、财务管理、公务消费等改革,重点治理党内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突出查办一批典型案例。2010年4月9日,湖南省预防腐败局揭牌,成为全国第四家正式挂牌施政的省级预防腐败机构。
——2016年12月29日,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宣布39家省纪委派驻纪检组设立,标志着湖南省纪委实现对105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全覆盖。
——2018年1月31日上午,湖南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此前,湖南市县两级监委已经相继挂牌运行。从此,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同时不再保留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
“改革进行到哪里,监督执纪就延伸到哪里。”张建平介绍,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巡视巡察工作的不断推进,湖南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风雨砥砺中,湖南正风反腐翻开新的历史篇章,迈上新的历史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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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实现人民的梦——
站稳人民立场,正风肃纪守正道
“你们的征地奖补款追回来了,纪委喊你到办公楼前去领钱!丁友武9880元,丁启活1235元……”
近日,道县东门街道北门社区办公楼前人头攒动,该县纪委在北门社区召开清退会,当场退还35户村民32.61万元。
今年8月,安化县烟溪镇黄洞冲村175户村民聚集到村民服务中心,领取被村委违规截留的移民后扶资金35.76万元。拿到清退的钱后,村民们脸上洋溢出灿烂的笑容。
“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张建平告诉记者,自2016年在全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这样的场景,在三湘大地经常上演。从群众关心的一盏灯、一条路、一口井、一栋房、一张卡等细小的民生项目抓起,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整治“蝇贪”“蚁腐”,沉甸甸的获得感,正真实地贴近人民群众的心。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正风肃纪,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的梦。
40年来,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站稳人民立场,通过自觉遵循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针对性地整治突出问题,遏制各种歪风邪气,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湖南坚如磐石的反腐决心,体现在真刀真枪的霹雳手段上。”张建平介绍,多年来,湖南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铲除政治生态的最大污染源。
数据显示,仅2008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5102件,处分128402人次,其中厅级党员干部326人,处级党员干部3911人。2017年,全省共追回外逃人员90人,其中外逃国(境)外人员15人,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4人,追回赃款9000余万元。
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态势后,“打虎”力度不减,反腐更加精准有序——
随着各级监委的层层建立,湖南打响监察调查的“枪声”,周国利、王华平、谢立、陈三新、赵文彬、肖扬等多名省管干部相继“落马”。2018年一至三季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3017件,结案16576件,处分16229人,同比分别增长22.4%、18.1%、17.2%。省纪委省监委共立案省管干部71件,处分52人。
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扫黑除恶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深挖彻查了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人们拍手称快。
反腐败,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近年来,湖南相继出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诸多制度性文件,扎紧制度“笼子”,构建长效机制。
放眼湖南,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问题、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问题、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等,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整治和纠正。
2018年9月,湖南印发“提篮子”禁止性规定,全省各地各单位行动迅速,认真贯彻落实,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全面围堵“提篮子”行为。一个月来,各地先后曝光20多起“提篮子”负面典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将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斗酒酗酒、涉赌涉毒、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多类积弊已久的陋习列为整治重点,成效明显。同时,严明政治纪律、换届纪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好政治生态。
久久为功,荡涤新风。净化生态,崭露新貌。人们纷纷感叹,如今,知敬畏的多了,破规矩的少了,重实绩的多了,跑关系的少了,讲实干的多了,搞空谈的少了,顺应了民心民意,老百姓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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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考”路上“强筋骨”——
干“打铁”的事,必须是“铁打”的人
“改革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辉煌的经济成就和良好的政治生态来之不易。回首过去,我深切感悟到,只有纪律过硬的队伍,才啃得了硬骨头,打得了胜仗。”10月29日,85岁的老纪检干部谭梦龙面对记者采访,由衷感慨。
反腐成绩的背后,有着三湘儿女敢为人先的责任担当,更有着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干‘打铁’的事,必须是‘铁打’的人。”张建平告诉记者,40年来,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培养严实深细作风,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方面,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经常开展讲党课、谈心、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性锻炼;在巡视组、审查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另一方面,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贯彻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要求,选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好干部;扩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促进多岗位锻炼;选调优秀干部参加执纪审查、巡视巡察,在一线培养锻炼干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抓好实践锻炼这个“生动课堂”,围绕执纪审查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在实际工作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仅2017年,全省就有3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工作者和9名先进典型受到全国表彰,省纪委机关获评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和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同时,通过深化“三转”,把握“四种形态”,纪检监察业务效能大大提升。仅2018年1至9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7880人次。通过践行“四种形态”,党纪国法的威慑力和政策感召力不断增强,全省有829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同比增长31%。
“纪检监察干部手握戒尺,如果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尺,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偏出一丈。为此,我们强化内部监控,健全内设机制,把纪委监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张建平表示。
2014年9月,湖南省纪委率先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截至2018年9月,全省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002人。仅近两年,就有省纪委原副书记、正厅级干部李政科,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曹明强,长沙市纪委常委胡林辉,湘潭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新平等纪检监察干部陆续被查,有效防止了“灯下黑”。
对于这一系列动作,舆论如是评价:省纪委动真碰硬,自曝家丑,体现了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
为营造正风反腐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陆续开办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拍摄警示电影,建设廉政教育基地,推进开门反腐蔚然成风。2017年11月,省市县三级“互联网+监督”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不仅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更让老百姓对政策资金“看得更明白”。这种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让广大干部群众纷纷点赞。
改革潮流涌动,红利充分释放。如今,三湘大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不断巩固,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依然任重道远。
“回首湖南40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历程,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了湖南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张建平感慨,没有党的纪律护航,就没有今天发展的奇迹。
“反腐永远在路上”,奋斗在这片红色热土上的湖南纪检人,正步步为营,越走越矫健,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奋勇向前,倾力书写一份不负历史与人民的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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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党风廉政建设大事记
●1977年10月19日,根据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中共湖南省委四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中共湖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后更名为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此,结束了十年动乱中湖南省委没有纪检组织的历史。到1979年底,湖南的省地县三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都基本成立。
●1993年3月5日,省纪委与1987年10月恢复重建的省监察厅合署办公。
●1998年4月,全省开始实行巡视制度。2001年10月,省委成立巡视工作办公室。
●2010年4月9日,湖南省预防腐败局揭牌,成为全国第四家正式挂牌施政的省级预防腐败机构。
●2014年9月2日,省纪委省监察厅正式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其中新设1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016年12月29日,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召开,39家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宣布设立,标志着湖南省纪委实现了对105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全覆盖。
●2018年1月31日,湖南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湖南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全面如期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