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湘大地展开了史无前例的扶贫攻坚,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1152万人降至去年底的21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底的17.73%降至去年底的3.86%——
脱贫攻坚战犹酣
8月8日,双峰县井字镇三石村笃诚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村民在吊瓜基地劳作。今年,该村积极推进产业扶贫,通过村里投资和贫困户贷款相结合,发展吊瓜、黄金贡柚等种植产业,帮助全村33户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李建新 邓卫 摄影报道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奉永成
9月24日,农历中秋节,一场秋雨润湿了花垣县十八洞村的石板路。随着村头“咯吱”“咯吱”的抬轿声由远及近,顿时锣鼓喧天、唢呐齐鸣。44岁的苗族汉子施六金在娶亲的花轿队伍前甩开步子,向乡亲们兴奋地宣布:“我脱单了!”
施六金圆梦“脱单”,缘自昔日贫困村十八洞村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八洞村地处武陵山脉深山中,风景秀丽,但长期笼罩着贫穷的阴影。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十八洞村,首次提出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在精准扶贫的春风春雨中,十八洞村的群众迅速摆脱贫困,过上了美好幸福的生活。
十八洞村的巨变,是湖南战胜贫困的一个缩影。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拔穷根,砥砺奋进奔小康,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1152万人降至去年底的21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底的17.73%降至去年底的3.86%。
扶贫开发
把解决温饱作为当务之急
9月27日,泸溪县合水镇罩子坪村层林尽染,“丰收节”的喜悦还停留在村民们脸上,更大的丰收又在等着他们——“十一”黄金周后,村里的万亩油茶林开始采摘油茶果了。
罩子坪村83岁的陈财保在四儿子陈家富家里颐养天年,这样的丰收年,陈财保看在眼里,布满皱纹的脸上,洋溢着喜悦。
泸溪县是贫困县,罩子坪村是贫困村,生活在这样的大环境里,陈财保一生大多数时间在跟贫困作斗争。
“那个时候,吃了上顿愁下顿。”陈财保说,自己有6个孩子,1978年最小的儿子2岁,当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一家8口人每月能分到30公斤左右的口粮,人均每餐不到一两,饿肚子是“常态”。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我省不少地方的农民吃不饱肚子。《湖南省志综合本 扶贫开发篇》记载,1978年,我省评定贫困的标准为:“食不果腹、衣不掩体、房不挡风雨”。
改革春风拂三湘。“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解除对农民的各种限制,使生产力得到解放,从而缓解农村贫困问题。”退休前曾任省扶贫办开发指导处处长的夏适宜告诉记者,但一些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高寒山区,受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制约,发展严重滞后,解决温饱仍是当务之急。
1984年,省委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县作了为期20天的调查。调查报告显示,有六分之一的农村群众没有解决温饱问题。陈财保一家就在这“六分之一”中。
为解决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高寒山区发展滞后的问题,1986年,按照中央部署,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工作的决定》,制定20条优惠政策扶持贫困地区,将中央划定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新晃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以及省定的城步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桂东县作为扶持重点。
这一年,湖南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在省政府农村办公室内下设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出台扶持政策,成立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标志着我省扶贫正式吹响了集结号。”夏适宜说。
立梁架柱,目标明确。我省开始向贫困发起进攻:1986年到1993年,省政府先后3次对贫困户实行两棉赊销,使300多万人的缺衣少被问题得到缓解;对30个贫困县投入各类专项资金20多亿元,实施温饱工程;兴建一批交通、能源、通信、水利方面的基础设施……
经过8年的努力,到1993年底,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到653元,比1985年增加313元。
这时候,陈财保一家的餐桌上,虽然仍有玉米、红薯等杂粮,但每天可以放开肚皮吃饱了。
扶贫攻坚
贫困人口收入大幅增加
1994年国家组织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将扶贫开发工作重心下沉。
同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湖南省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意见》,每年集中全省30%的扶贫专项资金,对我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自治州进行帮扶;组织1万多名干部到人均纯收入530元以下的3500个特困村驻村扶贫。
1999年,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将全省人均纯收入在700元以下的2000个特困村定为省扶特困村,一定3年不变。
2002年,省委、省政府把扶贫开发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了《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将工作对象从绝对贫困人口,调整为绝对贫困人口加低收入人口;以整村推进为平台,重点启动了基础设施、雨露计划、产业开发、生态建设四大项目。
这一时期,省里明确各级财政将扶贫开发投入列入年度预算,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发力扶持贫困地区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帮助贫困地区大力发展基础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企业、民主党派、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开始在扶贫开发中发挥重要作用。
2000年,泸溪县合水镇罩子坪村陈财保的三儿子陈国富不甘心过着红薯拌饭的生活,37岁的他跟随“打工潮”来到浙江省打工。陈国富先后做过搬运工、车间工人,月工资由最初的几百元提高到后来的3000元左右。
“外面的世界”开阔了陈国富的眼界,也改变了他的生活。“随着打工收入的提高,看到好吃的、想吃的,也能买回来尝尝鲜了。”陈国富说。
随着“陈国富们”的生活开始由吃饱向吃好转变,我省扶贫开发也从解决温饱向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转变。
在各种帮扶政策和措施的激励下,到2000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3年底的653元提高到1583元。这一时期,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普遍提高,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精准发力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湖南是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首倡之地。践行精准扶贫,湖南责无旁贷,率先而为。
我省将“精准识贫”作为精准扶贫的“奠基石”,持续推进“一进二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等,防止“穷人落榜、富人戴帽”,将扶持对象瞄得更准;
按照“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要求,省委出台《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向全省发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动员令;
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决定实施“脱贫攻坚七大行动”“七大扶贫工程”。形成了以“1+10+17”(1个目标指南、10个保障机制、17个实施方案)为主的精准扶贫政策支撑体系。
首倡之地,更需要勇于探索。
湖南探索出“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和劳务协作脱贫模式,被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作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向全国推介;制定下发《全省贫困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确定了8000个贫困村的识别规模,湖南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精准识别方案的省份;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国社会扶贫现场会开到了湖南……
省市县乡村五级层层立下军令状、挂起作战图,出现了“五级书记抓扶贫”的生动局面,掀起了脱贫攻坚大会战。
扶贫资金投入大幅增加,仅2017年,省级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达33.74亿元,较上年增长33.82%。
63万名党员干部与贫困对象“结穷亲”,实现了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将驻村帮扶工作由以前的两年一轮改为3年,全省8000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今年4月份,在首战告捷的基础上,我省又选派17733支工作队、41311名机关干部参与新一轮驻村帮扶。
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2017年底的21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底的17.73%降至3.86%;5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9268元。
贫困地区面貌大为改观。完成了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一批大项目建设,张吉怀、娄怀、龙永……一条条高速如同织就在起伏山峦中的玉带,连接起外面的世界;新改建贫困地区农村公路4000多公里,贫困地区全面融入了全省4小时经济圈。
贫困地区产业之路越走越宽广,贫困县都有2个以上特色产业,贫困群众“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湘西猕猴桃、龙山百合、靖州杨梅……成了贫困农民增收的“金果果”。
持续扶贫,硕果累累。决战决胜,曙光在前。新时代的湖南,立足“精准”,着眼“打赢”,在脱贫攻坚的战场上勇往直前。
扶贫大事记:
1978年 省民政厅按照“食不果腹、衣不掩体、房不挡风雨”的标准,对全省贫困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当年即拨出贫困救济款110万元,分配到60个县的83个社(队)。
1984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19号文件),明确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0县市和怀化地区的2县划入武陵山区贫困片。
1986年 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于湖南省政府农村办公室内;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工作的决定》。
1989年 省扶贫办会同省计委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全省贫困地区1987到2000年科技、社会、经济发展长远规划》。
1994年 省委、省政府制定《湖南省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意见》,组织1万多名干部到人均收入530元以下的3500个特困村驻村扶贫。
1996年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1999年7月 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将全省人均收入在700元以下的2000个特困村(2000年确定为2070个)定为省扶特困村,一定3年不变。
2000年 制定《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
2013年8月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
2013年11月3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首次提出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
2014年2月 我省出台《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年12月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并予以公布。
2016年4月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16年 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我省两个省级贫困县——武陵源区、洪江区脱贫摘帽,率先退出“贫困县”行列。
2017年 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21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底17.73%降至3.86%。
2018年 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吉首市、祁东县、双牌县、江永县、宁远县、鹤城区、洪江市、茶陵县、炎陵县、石门县、桂东县、中方县12县(市区)脱贫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