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书院路快处快赔服务点正式启用

2018-09-19 09:24:45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龙美萍]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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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增一个快处快赔服务点

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 实习生 龙美萍)昨日,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书院路点正式启用,对外办理适用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处理业务。至此,长沙市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服务点增至14家。

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书院路点位于天心区书院南路280号,设在湖南舒途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内,内设停车位60个。其中,快处快赔服务大厅办公面积320平方米,能够解决长沙城南片区快处快赔服务点不足的问题,更好地方便市民就近处理简易交通事故。“此服务点的设置,填补了天心区中心城区无快处快赔服务点的空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22大队民警张宏介绍。

昨日,在该服务点,前来办理理赔业务的曹先生领取快处快赔验车单后,到保险公司查验车辆,再到集中定损区、交警定责区快速完成审核和定责环节,不到15分钟就拿到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一站式服务十分方便,省去了来回奔波之苦。”曹先生说。

张宏介绍,在长沙城市道路上6时至22时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即无人员伤亡)、单方车辆损失不超过50000元且车辆能自行驶离现场的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方式处理。“通过快处快赔方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驾车共同前往快处快赔点处理;超过48小时快处快赔点不予受理,由交通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受理。”张宏说,发生符合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对事故车辆和现场进行摄像或拍照,固定相关证据,在3分钟内撤除事故现场,共同驾车前往快处快赔点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驾驶员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嫌疑的,机动车无合法号牌的,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疾病病源体与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有以上其中一种情形则不适用于快处快赔,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拨打122报警并等候交警处理。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1月1日至9月16日,长沙城区共处理快处快赔交通事故95581起,日均处理381起。长沙实施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以来,实现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查勘定损和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大幅缩短了简易交通事故的办理时间,市民处理交通事故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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