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严厉打击炒房行为,出台房屋限购政策,对非长沙户籍但在长沙工作的购房者,明确了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条件。可在无业人员杨某仁、周某看来,却是不可多得的商机。为了牟取暴利,他们勾结数名房产中介、税务干部,为400多名无购房资格者伪造、买卖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制造了一批批伪刚需购房者。
7月12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请中介推销完税证明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对涉案的9人进行指控。公诉人表示,自2017年5月20日,长沙公布限购房屋政策后,两名无业人员杨某仁、周某通过伪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完税证明》,并以4500元至90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以供无购房资格的外地户籍购房者在长沙购买房屋。为进一步谋取暴利,两人发展吴某辉、周某满作为下线,吴某辉、周某满分别与在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的唐某、石某林、肖某维、易某、吴某联系,由他们向无购房资格的外地购房客户以“代缴”的名义推销个人在长沙市连续12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完税证明》。
几名被告人层级关系以及买卖每份《税收完税证明》的收费标准是,为首的杨某仁、周某收取4500至9000元,下线吴某辉、周某满收取6000至10000元,中介唐某、石某林、肖某维、易某、吴某收取7000至15000元。
中介唐某、石某林、肖某维、易某、吴某经过系列推销《税收完税证明》,于去年6月底,将400余份购买《税收完税证明》的名单通过微信发给杨某仁,其再将收集的名单统一发送给周某,周某再将名单发送给邓某(另案处理),由邓某伪造出《税收完税证明》后,再将该证明依次发给周某、杨某仁、吴某辉等人。
“买通”他人篡改信息
2017年8月底,湖南省税务系统升级,杨某仁、周某为了让给购房客户补缴工资个人所得税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购房资格审核,由杨某仁与湖南省涟源市地方税务局干部何某及其妻子周某(另案处理)取得联系。由周某使用长沙市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詹某的管理账号,利用何某工作用的税务系统内网电脑侵入税务机关金税三期税务征管系统,修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信息,伪造上述人员个人在长沙市连续12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并因此获得《税收完税证明》。杨某仁通过微信转账,先后向何某、周某支付报酬共计2万元。
据统计,杨某仁倒卖《税收完税证明》490份;吴某辉倒卖《税收完税证明》234份,非法获利人民币20余万元;周某满倒卖《税收完税证明》107份,非法获利两三万元;石某林倒卖《税收完税证明》34份,非法获利2万余元;唐某倒卖《税收完税证明》20份,非法获利1.3万余元;肖某维倒卖《税收完税证明》12份,非法获利2万余元;易某倒卖《税收完税证明》7份,非法获利2万余元;吴某倒卖《税收完税证明》3份,非法获利8000余元。
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昱 实习生 彭保胜 通讯员 文天骄 焦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