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卖柴油送货上门 检方酌情作出相对不诉决定

2018-07-12 20:17:37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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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7月12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程伟林)罗某利用改装的货柜车,将购进的0#型普通柴油转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念及罗某为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11年11月,看着挖机、铲车在工地上加油很不方便,罗某萌生了倒卖柴油的想法。罗某将自己的货柜车进行改装,在货厢内安装上加油机和油罐。联系当地加油站,以低于市场价的批发价购进0#型普通柴油,再每升加价4-5角钱出售,从中赚取差价获利。限于油罐空间,罗某每次只能批发2吨柴油。

至此,罗某在没有任何的合法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办起了移动“加油站”。起初,因知道的人少,罗某的生意并不好。罗某托熟人四处宣传,自己前往砖厂等有挖机、铲车工作的地方揽生意,挖机、铲车老板看中罗某“送货上门”的便利性,罗某的生意才逐渐有了起色。至2015年04月被质监局查获为止,罗某共向他人出售了约26万余元的0#型普通柴油,获利约2万余元。

案发后,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嘉禾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罗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但念及其为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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