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27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李治 通讯员 廖亚柳)6月26日晚,为加大调控力度,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布了该市二手住房限购政策操作细则。
细则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含军队院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未再婚的,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对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其购房资格、住房公积金使用不受上述限制,但须获得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细则明确,从6月26日起,长沙市二手住房交易将严格执行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此前已在不动产登记预申请平台完成网签或已在不动产登记预约平台完成预约的,买卖双方已实际成交并能提供银行流水确认的,以及通过省、市公积金贷款审批,省、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的,按以前的限购政策执行。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成立遗留业务处理小组,从6月26日起至7月13日,对遗留业务进行受理与审核,并出具遗留问题审核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