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提前一年全面建立河长制

2018-06-15 21:21:4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勇 曹娴]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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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前一年全面建立河长制

2017年“四水”干流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3.6%,相比2016年提升3.9%

华声在线6月15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刘勇 曹娴)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在长沙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副厅长易放辉发布:我省已于去年底提前一年全面建立河长制,治理了一大批河湖突出问题,取得初步成效。

我省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河长制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职尽责,建立了一支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总数达3.57万余人的河长队伍,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河湖保护格局。

全省以湘江保护和治理、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各地各部门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严格管理水域岸线等主要任务,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畜禽退养、河道采砂和砂石码头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沟渠清淤、“僵尸船”整治、退耕还林还湿、排污口治理等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治,2017年河长制工作安排的21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

据统计,去年全省共完成洞庭湖区4.3万公里沟渠和2.4万口塘坝清淤疏浚;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4631亩;完成洞庭湖区404.65万平方米和柘溪等10座大型水库238万平方米畜禽养殖退养;洞庭湖等自然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止采砂,84处砂石码头全面关停;处理“僵尸船”3193艘,建设18个船舶污染物收集点;新建城乡垃圾中转站449个、村级垃圾收集点4801个、城市污水处理厂13座,建成105个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农业专业化统防统治1469.6万亩。

2017年,全省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监测总体为优,“四水”干流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3.6%,相比2016年提升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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