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前一年全面建立河长制
2017年“四水”干流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3.6%,相比2016年提升3.9%。
华声在线6月13日讯(新湖南客户端·华声在线记者 刘勇 熊梓淇)昨天在长沙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省河长办主任会议透露,我省于去年底顺利通过国家中期评估,提前一年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
我省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河长制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职尽责,建立了一支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总数达3.57万余人的河长队伍,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河湖保护格局。
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初步建立。省级组建了省级河委会与河长办,明确了河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河长办按中央要求,立足于打基础、强机制、促整治,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执行部”“参谋部”和“调度室”作用。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保护管理机制。
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初步形成。各单位以河长制为抓手,坚持部门协同、流域联动、共治共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问题为导向,以“一湖四水”为主战场,“一盘棋”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岸线乱建、乱种、乱倒,水域乱采、乱挖、乱围,污水直排、偷排、乱排等一批河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治水管水制度优势初步发挥。去年以来,以河长制平台为依托,我省开展了“僵尸船”整治、非法采砂与砂石码头整治、入河排污口清理、黑臭水体治理、欧美黑杨清除、矮围网围拆除等专项行动,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河湖保护与管理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
2017年,全省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监测总体为优,“四水”干流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3.6%,相比2016年提升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