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被开除党籍,12人挨处分……古丈通报7起典型案

2018-05-03 10:58:27 [来源:三湘风纪微信]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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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近日,古丈县纪委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


01

1.岩头寨镇原林场村党支部书记吴代梅在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案。

2016年,吴代梅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干部家属不能纳入危房改造”之规定,为其婆婆莫某某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得到实施并报账。吴代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资金8万余元。

02

2.高峰镇凉水村原党支部书记向秋沙优亲厚友、套取项目资金案。

向秋沙将不符合条件的表姐夫向某某纳入精准扶贫户。2015年以来,向秋沙虚列工程项目,套取国家资金4万元用于村级开支。向秋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3.断龙山镇原百家村党支部书记龙科、村主任彭肖飞精准扶贫工作失职案。

断龙山镇原百家村在2014年对贫困户精准识别阶段的组织评议工作中,将不符合条件的黄某某纳入精准扶贫对象户,精准识别不准。而且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回头看”阶段,未将不符合精准识别认定标准的黄某某、彭某某从贫困户中剔除。作为原百家村评议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龙科、彭肖飞工作失职。彭肖飞明知自己的父亲不符合精准识别认定标准,没有主动将其从贫困户中剔除。龙科、彭肖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

4.古阳镇河蓬村原党支部书记向万茂侵占村集体及贫困户资金案。

2014年至2016年,向万茂利用职务之便,隐瞒实已领取的2013-2016年度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共8201.9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向万茂将村民王某某2014年跟扶资金5700元用于个人开支。向万茂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05

5.坪坝镇对冲村原村主任石远义私自保管并挪用退耕还林村级提留补助资金、违规办理农村低保案。

2005年至2016年,石远义私自保管并挪用原坪坝乡排抽村提留的41亩退耕还林补偿款78720元,用于村务开支。2008年10月至2017年5月,石远义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家庭经济状况等方式,使其妻儿等4人违规享受低保补助。石远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规享受低保补助金16620元。

06

6.默戎镇李家村扶贫专干向高伦采集录入建档立卡户身份信息错误案。

向高伦在李家村原始建档立卡户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中,工作不仔细、不扎实,造成该村建档立卡户身份信息错误人数达27人。向高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7

7.古丈一中虚构工程项目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

2013年至2014年,古丈一中指使某工程承包商虚构工程项目合同和验收资料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该校原校长向庭军、原副校长刘朝胜、原党支部书记黄全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该校5名行政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古丈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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