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报4起处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8-04-24 09:01:00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李江华]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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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日报讯(记者 李江华)4月23日,市纪委、市监委就近期查处的4起处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中共汝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汝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段旭斌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段旭斌收受他人红包礼金0.7万元;2013年至2015年,段旭斌以拜年拜节等名义,多次向部分汝城县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赠送红包礼金、烟酒、土特产等共计11.3万元。2013年至2014年,段旭斌决定以新年“开门红”“提新车红包”等名义多次发放津补贴共计11.32万元。此外,段旭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段旭斌受到撤销其中共汝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汝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处分,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待遇。

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马志华违规用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2013年7月,马志华在公务活动规定时间外,借机到西宁等地旅游,并将旅游产生的应由个人支付费用0.27万元在学校报账,其本人应承担0.14万元;2014年至2017年,违规收受他人红包礼金2.4万元。此外,马志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马志华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其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职务处分,按科员确定其待遇。

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党委书记彭伶敏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17年,彭伶敏违规收受他人红包礼金0.7万元。此外,彭伶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彭伶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琼林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8月,李琼林等人在对空中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进行验收过程中,多次违规接受某公司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7年初,审批同意下属单位市无线电监测站违规发放春节“开门红”红包,李琼林领取0.1万元。2016年至2018年,审批同意市无线电监测站超范围发放节假日值班费,李琼林领取1.89万元。2018年4月,李琼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被查处的4名处级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借节假日之机肆意收送红包礼金、以各种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借公务活动之机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侥幸心理十分严重,纪律意识极为淡薄。对上述问题的严厉查处,体现了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明态度。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些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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