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套刚需购房者可优先选房 分摇号和不摇号两种

2018-03-28 09:02:2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卜岚]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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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首套刚需购房者可优先选房

差别化调控保障刚需 开发企业不得另行设置不合理要求与条件

3月27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差别化调控措施,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144(含)以下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应优先满足首套刚需购房群体。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卜岚

【房源】 两类住房优先满足首套刚需购房者

“有钱也买不到房,2655组认筹168套房源,摇中就好比中彩票。”在僧多粥少的长沙房地产市场,不少市民感慨“好房难抢”。确实,上周长沙不少楼盘开盘即售罄,也一度点燃了“金三”长沙房地产市场的热情。

为保障刚需购房者的需求,《通知》指出,长沙市限购区域内“限房价、竞地价”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含定向限价房)和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144(含)以下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应优先满足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大于144户型的,按长住建发〔2017〕172号文件执行。目前,长沙市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长沙以“限房价、竞地价”供应的商品住房项目,本身就是为稳定预期、保障刚需群体推出的供给方式;按照住建部规定,“144m2(含)以下”为普通商品住房,各地制订房地产调控政策时均以“144m2(含)以下”作为普通商品住房的标准和依据;因此,将以上两类作为优先满足首套刚需购房群体的商品住房供应范围是较为科学合理的。定向限价商品住房是由住房保障局实施的带有住房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供应方式,已经明确了销售对象和保障范围,因此不在此次住房供应范围内。

【对象】 “无房”概念有界定

哪些人属于刚需购房群体?《通知》明确,首套购房刚需群体,是指长沙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个人(文件施行后离婚且不满1年的不包括在内)、自签订征收协议之日起1年内的被征收人以及符合长沙市限购政策的本市以外户籍无房家庭。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补足管理漏洞,避免通过离婚来达到优先购房目的,文件明确“从发布之日起计算离婚时间不满1年的无房单身人士不包括在内”。

值得注意的是,“无房”概念界定为“家庭成员及本人在本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信息记录或者文件施行后,住房信息记录注销时间在1年以上的家庭和个人。”

【方式】 分摇号和不摇号两种

“操作流程分摇号和不摇号两种,达到摇号条件的应按要求及流程选房销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开盘前积累的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数量,少于或等于符合上款规定的可售房源数,按首套刚需购房群体登记时间先后顺序销售。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开盘前积累的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数量,大于符合上款规定的可售房源数,在全部登记的首套刚需购房群体中进行摇号销售。项目开盘3日后,满足首套刚需购房群体后的剩余房源,按长住建发〔2017〕172号文件执行。

【操作】 开盘前3天,集中登记首套刚需购房者信息

具体如何操作?《通知》强调:

1.所有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开盘3天前将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2.开盘前3天,开发企业须在售楼部集中登记首套刚需购房人员。

3.未达到摇号条件的项目,按报送的不摇号销售要求及流程选房销售。如达到摇号条件的项目,应按报送的摇号销售要求及流程选房销售。开盘后3天内,开发企业应将选房确定名单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和长沙市住建信息中心备案。

4.申请购房资格时申请人信息应与报送的选房确定名单一致。如有变更,购房人员须在摇号名册的候补名单确定。

“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在保障新房市场稳定发展的同时,还需优化首套刚需群体购买存量房的服务。”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我市将设置优先首套刚需群体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窗口,全面加强市场房源信息服务。

此外,开发企业不得对首套刚需群体购房另行设置不合理要求与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加强对房屋销售的指导和网签备案管理,长沙市住建执法局也将联动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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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房摇号前3天须发公告

关于摇号,早在去年10月,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就印发了《长沙市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具体操作程序》的通知(即长住建发〔2017〕172号文件)。《通知》明确,长沙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凡累积购房客户大于可供房源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通知》指出,开发企业需提前7天向公证机构提出公开摇号公证申请,并提交公开摇号的具体规则和方案等材料。同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拿出公示后的准售房源进行摇号销售,于摇号3日前在销售现场(售楼部)发布摇号公告。

此外,开发企业需采取实名制方式,公开接受意向购房人认筹,接受购房认筹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认筹完成后,应留存认筹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编制《报名摇号名册》,报送公证机构备案确认(纸质和电子文档)。开发企业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公示《报名摇号名册》,公示时间不少于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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