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长沙市委启动第四轮巡察工作 巡察这些单位

2018-03-08 11:47:51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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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启动第四轮巡察工作

欢迎党员、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长沙晚报3月7日讯(记者 钱娟)今日,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省纪委常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亭英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宏益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2018—2022年)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读了市委第四轮巡察有关授权决定及任务分工。本轮巡察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开展的首轮巡察。经市委批准,市委巡察组将对1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6个上轮已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督查。同时,将对9个区县(市)直单位及乡镇(街道)开展联动交叉巡察。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巡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要聚焦主业主责,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严谨细致开展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强化整改责任,实行巡察成果“清单化”管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建立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严明巡察工作纪律,增强履职本领,敢于担当作为,打造一支过硬巡察队伍。

巡察组设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等,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的时限为3月中旬至5月下旬,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给有关单位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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