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郴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湖南熊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刘爱林违规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6月,刘爱林以参加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研讨班为名,与他人到山东孔庙、泰山等地旅游。2013年至2017年,利用职务之便,以节庆等名义收受私营业主礼金0.96万元、礼品折价10.96万元。2015年审批同意湖南熊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违规发放津补贴0.75万元,对此,刘爱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刘爱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刘爱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党内外职务。
2.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何洪亮违规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7月,何洪亮借公务差旅之机,与他人到山东泰山旅游。2015年4月,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的安排到云南西双版纳游玩。2013年至2015年,市第二人民医院以过节费、团拜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51.84万元;2015年,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无公函违规接待,对此,何洪亮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何洪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何洪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廖烈荣违规列支招待费、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市第二人民医院以过节费、团拜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51.84万元;2015年,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无公函违规接待,对此,廖烈荣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廖烈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市质量安全协会违规发放春节礼品及开门红包等问题。2017年1月,市质量安全协会违规发放春节礼品及开门红包0.74万元,对此,市质监局副处级干部宾永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宾永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宾永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实业总公司总党支书记、总经理曹晓明违规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6月,曹晓明借去山东济南参加业务培训之机,与他人到山西太原乔家大院、平遥古镇等景区旅游,并将旅游费在公司报账。2013年至2014年,曹晓明审批同意城建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20.2万元,个人从中领取0.57万元,对此,曹晓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曹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曹晓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泽新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的问题。2013年至2017年,李泽新借春节、女儿升学之机,收受下属单位及个人红包礼金2.64万元。2015年、2016年,李泽新及其家人违规接受安排到资兴游玩。2017年12月,李泽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利民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谭利民违规收受红包礼金1.4万元。此外,谭利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谭利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郴州日报社党组成员、副总编辑戴成辉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戴成辉以外出考察学习为名,先后两次与他人到江西、云南等地旅游,并使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此外,戴成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戴成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郴州日报社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李一萍违规赠送礼金、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李一萍通过虚列开支套取资金2万元送给单位领导。2017年2月,郴州日报社财务部虚开发票套取2.73万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对此,李一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李一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李一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郴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