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禁止在墓区内建活人墓、豪华墓、大墓

2017-10-09 22:3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双]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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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安葬(放)区应按照墓区整体规划施工建设,提供树葬、草坪葬、花葬、撒散、格位葬、小型墓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节地生态安葬率要达到规定标准。禁止在墓区内建宗族墓、活人墓、豪华墓、大墓,禁止骨灰装棺再葬和开展封建迷信活动。近日,湖南省民政厅印发《湖南省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等 5 个办法。

在《湖南省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所称的经营性公墓是指为城乡居民有偿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墓地。其中,规定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林地,不得在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以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设墓地。

该《办法》明确,骨灰安葬(放)区应按照墓区整体规划施工建设,提供树葬、草坪葬、花葬、撒散、格位葬、小型墓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节地生态安葬率要达到规定标准。 安葬两人以下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 1 平方米。鼓励建造占地面积低于 0.5 平方米的节地型墓位。鼓励家庭成员合葬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

同时,减少地面硬化面积,一律深埋不留坟头,墓碑小型化、艺术化、平卧化或不立碑。立式碑的高度不超过 0.8 米,面积不超过 0.5 平方米。

对于经营性公墓墓区建设应体现园林化特点,绿化覆盖率达到 50% 以上。 此外,除夫妻健在一方、高龄老人、危重病人预售(租)确保自用外,公墓经营单位须严格凭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提供墓位或格位。经营性公墓建设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严禁个人私自买卖、转让、出租墓位或格位。

《办法》明确,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到期仍需继续使用的,使用方应当办理续用手续。 同时,经营性公墓单位应履行社会责任,建设不少于 40% 的低价位墓地,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丧葬需求。

此外,禁止在墓区内建宗族墓、活人墓、豪华墓、大墓,禁止骨灰装棺再葬和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倒买炒卖、传销或变相传销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禁止跨市(州)设立经营性公墓办事机构进行销售。(记者 刘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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