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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响起,我们致敬——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实施之际

2017-09-30 08:13:53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印奕帆]字体:【  
10月1日,祖国母亲迎来第68个华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正式实施。让我们一起聚焦这首神圣的歌,注目这部庄严的法。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李国斌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没有哪一首歌的旋律如此扣人心弦、激动人心;

没有哪一首歌的节奏如此激昂慷慨、催人奋进;

没有哪一首歌的歌词如此质朴无华、震撼人心!

每当它奏响,总有一种感动让人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让人奋勇前行!

它,就是国歌——我们伟大中华民族的心底之声,我们亿万华夏儿女的音乐图腾。

10月1日,祖国母亲迎来第68个华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正式实施。让我们一起聚焦这首神圣的歌,注目这部庄严的法。

立法:《国歌法》,保护的不仅仅是一首歌

杨峥嵘,首届中共湖南省委干部教育名师、国际法学博士、湖南商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曾就国歌立法征求他意见。

9月29日,接到湖南日报记者的采访电话,杨教授非常兴奋、颇为自豪地谈起国歌立法。他说,《国歌法》保护的不仅仅是一首歌,它有更深远、更深刻的意义。

杨教授说,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5号主席令,《国歌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歌立法,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施政理念,以及落实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决心。在习近平看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宪法第四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对于国旗、国徽,早些年都已立法,现在《国歌法》也马上正式施行了,作为国家重要象征的国旗、国徽、国歌的立法就非常完备了。

杨教授谈到,国歌立法与否,讨论过很多年。有人认为,国歌不过是一首歌,到底怎么唱,不好进行规定,没有立法的必要。有人认为,如果对国歌进行立法,规定太严格了,有的人就不会去唱。现在,从新出台的《国歌法》看,对在什么样的场合奏唱国歌、怎样奏唱国歌都做出了明确具体规定,上述两种人担忧的问题得到了很好解决。

杨教授说,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就国歌立法征求他意见时,他字斟句酌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说,能参与国歌法立法,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为此感到骄傲和自豪。

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陈友材谈到,《国歌法》出台,是不可低估的历史性事件。我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产生于外国入侵、民族危亡之时,旋律铿锵有力、歌词激越昂扬,激励国人永远不忘国难,永远保持精进。在《国歌法》出台之前,有的国人对于国歌的涵义、地位、意义或许有模糊认识。自此之后,《义勇军进行曲》将时时像号角警醒我们,为国家的繁荣昌盛英勇奋斗。

陈友材说,国歌是表现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歌曲,它赞美人民的奋斗历程,讴歌灿烂的历史文化,鼓舞人民团结爱国、勇敢奋进,凝聚民族的国家意识,唤起民众内心深处的国家情怀。正因为如此,国歌具有神圣性、庄严性、崇高性。说其神圣,就是至高无上不可侵犯;说其庄严,就是端庄威严不容亵渎;说其崇高,就是雄伟高大万民敬仰。

护法:破坏《国歌法》,将被依法追责

《国歌法》共16条,就国歌的地位、奏唱国歌的场合、国歌奏唱的形式和礼仪、国歌标准曲谱和官方录音版本、国歌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其中第15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县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文坚谈到,《国歌法》出台,不但让国人心怀敬畏之心,同时也使执法部门有了执法底气。以往,有的地方出现过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调的行为,有的甚至在私人办丧事时播放、奏唱国歌,极不严肃,严重损害国家形象、伤害民族感情,但由于当时尚未有明确的立法,公安机关打击乏力。

《国歌法》规定: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贤兴认为:“对国歌立法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既是一种居安思危的警醒,也是一种对国家和民族精神结晶的崇高敬意。通过立法,把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声音的重要地位确定下来,国歌将与国旗、国徽一样受到法律保护,这将引起全国人民对国歌的关注,点燃人们对于国歌的热情,引导大家更多地认识国歌、奏唱国歌,从而凝聚全民族力量,不忘初心,继续前进。”马贤兴谈到,法律的尊严必须得到切实维护,破坏《国歌法》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将依法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做到快捕、快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知名词作家、长沙市新闻中心主任胡述斌谈到,《国歌法》第8条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这一考虑非常周到细致,因为国歌是无数革命仁人志士为建立新中国抛头颅、洒热血的写照,是国家的象征,是庄严神圣的,给人以崇高感和心灵深处的归属感,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奏唱,采取什么方式奏唱,是非常有讲究的。奏唱国歌时,应当着装得体,精神饱满,肃立致敬,有仪式感和庄重感。

普法:《国歌法》,将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读本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湖南省司法厅作为主管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部门,如何使《国歌法》迅速传播普及,并且深入人心?

该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刘刚魁谈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国歌法》颁布后,省司法厅第一时间充分利用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法治媒体机等法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国歌法》内容、意义,为《国歌法》的正式施行营造了良好氛围。下一阶段,省司法厅将把《国歌法》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读本,并通过开展送法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以及开展网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国歌法》在三湘大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杨峥嵘教授建议,《国歌法》对怎样奏唱国歌、在哪些场合奏唱国歌作出了明确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国歌法》执法督查,对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此外,还要重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使奏唱国歌的严肃性、庄重性与奏唱的快乐感更加有机统一起来。他建议,在家庭和特定场合,要鼓励大家多唱国歌,形成大家唱、男女老少唱的良好氛围。通过唱好国歌,激发大家爱祖国的热情和奋力建设祖国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