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长沙”系列报道之三:“一站式”调解,熄灭交通事故纠纷的“灭火器”

2017-09-23 08:50:4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记者 张鼎峰]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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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当或当事人自愿选择人民调解的,交警部门便引导至人民调解室。

雨花区调处中心设有“一庭三室”,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派驻的接待调解室就是其中之一。

调解工作流程图。

华声在线记者 张鼎峰 长沙报道

吴女士被汽车撞了之后住进了医院,这次事故造成她右髋臼骨折、耻骨骨折,一住就是42天,医药费花了两万多。撞她的颜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颜某当时开的车是从租车公司租来的,这让赔偿出现了问题。

“肇事司机怕赔偿金额大选择了逃避,租车公司则不愿意承担责任。”省保险行业协会纠纷调解办公室主任谢小伟说,如果选择起诉,法律流程长,会耽误很长的时间,进行调解是更好的方式。

雨花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就在交警大队,谢小伟作为保险行业协会的代表介入了这个事故,并把保险公司带到了调解现场。

“让当事人知道保险公司会赔多少钱,减轻了他的顾虑,与受害者的矛盾不再升级。”谢小伟说,保险公司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和投保的情况,确定了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的部分。在进行了多次调解之后,三方达成了和解。

事实上,雨花区调处中心设有“一庭三室”,即区人民法院设立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区交警大队设立的行政调解室、司法局派驻的人民调解室、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派驻的接待调解室。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并进行行政调解,调解不当或当事人自愿选择人民调解的,交警部门便引导至人民调解室。法院派驻法官对调解工作进行指导或者直接参与,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

如果无法达成调解,则引导双方选择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也参与到调解中来,协商解决保险公司先行赔付问题,避免受害者因经济困难而耽误最佳治疗时机。

这种“一站式”办公简化了事故调处工作流程,当事人纠纷调解、保险理赔、民事诉讼等问题都可以在这里解决,减少了市民在各个部门往返的时间和麻烦。在对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交警、司法、法院、保协等部门相互联动,做到了无缝对接。

据了解,长沙各区县(市)都已经挂牌成立了“四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实现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2017年1-8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约27257件,调解成功约26930件,成功率98.8%。这种“一站式”调处模式,成为了熄灭矛盾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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