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保障网更牢 公共服务质更优——湖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7-09-21 06:33:56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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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刘铮铮



湖南日报记者 陈勇

9月20日上午,湖南省迎接党的十九大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五场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省民政厅副厅长陈慈英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成就的相关新闻并答记者问。省民政厅救灾处处长章民、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高兰祥、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李鄂辉、社会事务处处长邓洪波也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是重要的社会保障线,湖南地处中部,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需要扶贫救助的对象依然不少,请问在这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效果怎么样?

答:全面推进“两线合一”。今年经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26元/年,超过2016年国家扶贫标准2952元/年,目前全省14个市州农村低保标准已全部达到省里指导标准,全面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深入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今年对所有对象重新认定、重新审批,提高了政策落实精准度。大力推进罗霄山片区脱贫攻坚,建立了片区问题清单、项目清单、需求清单。2013年以来,民政部门累计安排片区各类资金31.09亿元,资助民政项目841个。鼓励支持“三社力量”参与精准扶贫,部署开展万家社会组织进千村帮万户“万千万”活动,社会力量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3万户。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5年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67.1亿多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40元/月、285元/月,相比2013年分别增长27.5%、65.7%。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原来的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6552元/年和3934元/年,比2013年分别提高58.3%和56.7%;新增和改造集中供养床位5万张,启动6000张护理型床位建设。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19个市县开展“救急难”试点,次均救助水平达到900元,同比2013年提高28.6%。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初步实现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制度衔接,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住院救助比例由2013年的50%提高到2016年的70%。积极探索建立补充医疗救助制度,在10个市县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慈善医疗救助试点,切实减轻因病返贫致贫问题。

问:今年我省遭受了1998年以来罕见的洪涝灾害,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军队、武警和人民群众众志成城,取得了抗洪救灾工作伟大胜利。请介绍一下民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在灾后重建和因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今年入汛以来,全省遭受多轮强降雨袭击,面对历史罕见特大洪水,各级民政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快速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快速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快速调配救灾物资,紧急下拨救灾资金5.3亿元,调运救灾物资4万余件,市县投入4.5亿元,调运物资6.5万件,最快1小时、最远8小时内运到安置点并发放到位。全省1398万人受灾,转移安置166.4多万人次,紧急生活救助55万人,全部做到了“五有”,即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得到及时医治。

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重要作用。民政部门引导蓝天应急救援队、绿舟防灾减灾促进中心等社会组织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援。全省各级慈善机构累计接收现金捐赠5.8亿元,物资捐赠价值4.5亿元,有力支援了全省抗灾救灾工作。及时启动巨灾保险,对因灾死亡人员每人赔偿10万元,住房全倒户每户资助2万元,起到了分散灾害风险、减轻财政压力、发展救灾力量的重要作用。

对灾后重建和因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归纳起来主要采取了三个举措:一是抓早。7月5日,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灾后重建动员会,出台了《湖南省2017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二是抓细。明确规定了对象认定程序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和其他贫困户等重点保障对象,并详细规定了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三是抓实。争取并下拨中央和省级重建资金1.8亿元,民政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和政策资源整合的措施办法。实行市州领导联县区、县级领导包乡镇、科级领导带村组,层层抓好落实,确保12月底前基本完成重建任务,春节前所有倒房户入住新居。

问:今年是我省建制村合并后首次换届选举,也是第一次村居同步换届选举,全省上下高度关注。请问这一届换届呈现怎样的特点,换届结果怎么样?

答:根据省人大修订出台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今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开展了第一次村居同步换届选举。这次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是全省村居同步换届和合乡并村改革后第一次新村选举,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与往届相比,这次选举主要有4个鲜明特点:(1)领导更加重视。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方案,省领导直接指挥,带队督查,市县乡三级实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选举的每一个环节。(2)程序更加严格。省委派出4个业务督导组和7个风气督查组,全程巡回督查,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市县乡相应派出多路督查组,实现村居全覆盖。省委根据督查情况,及时出台4个政策性文件,对优化班子结构、整治“村霸”、界定贿选行为、把握计生政策等15个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3)纪律更加严明。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今年是历史上领导最重视、纪律最严格、程序最规范、人选最满意的一次换届选举。(4)班子更加优化。

在村居同步换届中,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民政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开展5轮专项督查,每周通报各地进度,有力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各级党委政府将村居换届作为打基础、谋长远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全面落实县市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乡镇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实行领导干部包乡联村,层层派出工作组,加强信访问题调查和难点村综合治理,确保了全省大局稳定。截至6月底,全省23913个村委会和5151个居委会全面完成同步换届选举任务,全省有5.1万人新进村(居)“两委”班子,村(居)“两委”班子结构实现“两升一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高中及以上学历比上届提高12.2个百分点,大专以上学历比上届提高17.5个百分点;致富带富能人比上届提高13.3个百分点;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6.3岁,比换届前小6.5岁。

问:请问湖南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随着养老服务业发展,对养老护理员的需求与日俱增,我省在推动养老护理员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何举措?

答:据统计,湖南现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01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7.6%,全省按照中央“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要求,积极开展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完善顶层设计。省政府专门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将养老服务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指标、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基本公共服务托底清单,纳入10大服务业和6大消费热点进行重点培育。民政部门联合其他部门,推进养老“放管服”改革,先后制定出台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政府购买服务、信贷扶持、社会引导、税费减免等30多个养老政策文件,强化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保障。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互补发展、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统筹公办民办同步发展,全省养老机构床位已达29.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25张,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000多个。

——加快医养结合发展。出台医养结合发展意见,指导长沙、湘潭、岳阳3市开展国家医养结合改革试点,全省30%以上的养老院通过建立康复医院、与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合作等方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

——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清查,建立问题清单,正在全面整改,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心、静心、舒心的养老环境。

在推动养老护理员人才队伍建设上,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第一,出台文件规范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内容、任务和要求,组织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试,要求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第二,强化职业教育培训。省政府出台养老人才培训就业政策;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出台文件强化全省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从2013年开始,省级财政每年专项列支600万元用于养老护理员培训,每年组织培训2000余人,目前全省有持证的初级护理员2348名,中级护理员767名,高级护理员281名。第三,提高岗位待遇。通过岗位教育、岗位培训、职业竞赛等举措,增强队伍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出台政策,提高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

问:老百姓跟民政部门打交道最多,生老病死一辈子都在和民政发生联系,他们希望办事更快捷、享受的服务更优质更称心。请问:在增加民政公共服务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效能和质量方面,我省做了哪些工作?

答:主要措施是大力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激发基层社会活力,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概括起来说有:

一是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民政部门指导各地普遍建立以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载体,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决策听证会、小区协商、业主协商、民主评议等多种协商议事形式,提高民主自治水平。2013年至2016年,城镇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从88.2%提高到98.6%,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从86.8%提高到97.8%。

二是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在5000多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省财政累计补助3.1亿元社区运转经费,累计投入9164万元资助1365个乡镇无房社区建设办公服务用房,社区综合服务活动场所面积从2013年的不足90万平方米扩大到现在的230万平方米。

三是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权限下放到市县,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全省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38个,社会组织总量达到3.1万个,年均增长超过10%。

四是加快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建立了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在16个区县试点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留守儿童之家”3000多所,农村留守儿童有效监护比例达94%。

五是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14个市州112个县市区建立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制度,13个市州105个县市区建立高龄补贴制度,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目标人群29.3万人,覆盖率达88.3%以上。全面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省参保老年人276.7万,提升老人应对风险能力。

六是深化殡葬改革。部署开展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地建立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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